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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黑客的网络迷途(黑客少年分享自己做黑客的心理路程)

本文导读目录:

有谁知道乔治盖茨的,17岁少年黑客

乔治·盖茨是美国电脑天才和电机工程迷,曾因设计一款能够播放3D图像的设备而获得由英特尔公司主办的科学展览提供的2万美元奖金。因破解iPhone手机打破了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通信网络“垄断”,使其他电信公司或美国以外国家的电信公司网络支持iPhone成为可能。现计划在大学中攻读神经系统科学。

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是对还是错?

(转)如何戒网瘾

一、不要漫无目的上网,要给自己设定上网时间及明确目标。

二、尽量在公共场所上网,这样才能预防在隐秘空间上网而造成的虚拟空间中毒。

三、删掉电脑中的网络游戏,只留下工作和学习的软件工具。

四、要有规律运动,不要老是坐在电脑前,更不要在电脑前吃饭。

五、寻找其他让自己感到有趣的事来做,以消除不上网带来的空虚感。

《当代教育》栏目《十个小时的启示》、《心灵的碰撞》两期节目播出后,观众反响强烈,片中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教育孩子的理念和方法也得到了广大家长朋友的一致认可,为了帮助更多家长解决孩子成长中遇到的问题,《当代教育》栏目、cctv.com教育频道于11月15日18:30-20:00邀请陶教授作客央视网站,与家长及孩子们网上在线交流。

开场白:【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大家好,我是陶宏开,我1964年进入华中师范大学外语系学习英文,1968年毕业,文革后考取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章开沅教授的首届研究生;1984年,应美国密西根大学之邀,到美国访问深造;1989年,定居纽约,从事中美文化教育的比较研究,及素质教育实践;2002年春,从美国退休回到故乡武汉,应华中师范大学之聘,第三次走进母校美丽的校园,开展素质教育。今年5月初见武汉晚报头版头条的文章《谁能救救我的女儿》,是一个母亲向社会求救,希望有谁能帮助她的女儿脱离网瘾,回到正确的人生轨道。我以为是个个案,就主动提供帮助,挽救了她。随之展开了这个挽救活动。

【glorious66】:陶教授您是我唯一救儿子的希望,自从您的出现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一线希望,如何跟您联系?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请问您是来自哪里?

【ER31】:陶教授: 您好!我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一位孩子的母亲,孩子正值青春花季,无意间接触网络游戏,从此深陷其中三年不能自拔逃课、辍学,2003年被省重点高中劝退,后重读高中,在读高二,因自己调整不好,又沉迷不能自拔。至今已二十多天没上学了,马上就第二次失学了!一个曾经荣获全国数理化奖的优秀学生,因上网成瘾,如今马上就要流浪社会!听说陶教授成立了“挽救上网成瘾者”志愿队,成功帮助了近百名学生,请问陶教授:我的孩子能否得到志愿队一对一的帮助?如果可能我将带孩子到武汉接受帮助。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现在我正在全国各大城市巡回演讲,培养各地的志愿者队伍。我先后到过石家庄、长沙、青岛、天津、郑州、北京,下一站我会去合肥、南京、济南、银川、哈尔滨等地。我希望你能向你们当地的有关单位或媒体反映这一情况,然后与我联系。我愿意无偿地安排时间,到你们那儿培训志愿者,解决当地的问题。我的电话是:027-88232259,请你们耐心打过去吧。

【啄木鸟飞呀飞】:怎么样才要发挥网络的有利作用?请陶教授指点一二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我认为电脑和网络是我们新时代的标志,作为新时代的人如果不懂得电脑和网络,是不会有成就的。但是要注意,电脑和网络是工具,而不是玩具。用电脑的人是聪明的人,只是玩电脑的人是不够明智的。善于运用电脑和网络,会帮助你成功,如果只是沉迷于电脑网络游戏或聊天,会导致你失败。以上是我的忠告。

【xiaocao029】:陶教授: 您好!看了《当代教育》栏目《十个小时的启示》、《心灵的碰撞》两期节目播出后,我就一直想方设法和您联系,今天在网上看到您作客央视网站,真是太好了,我要好好向您请教。

我的孩子(男)今年18岁,上高三,就读于我们县城最好的四星级学校。可是自从进了这个学校之后,成绩就没有好过,在班级里总是倒数。本来去年就应该考大学,因为成绩差,我们为他办了休学重读(到别的学校上了一个月的课即回原校上课了),等于没有休在家里。他原来的同学有的已经考上了大学,有的在复读。照理他应该发愤学习,考上一个重点学校,可是事与原违,这次期中考试高考5门总分才372分,这个分数在江苏连本二都上不了,教授您说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找他谈话,他不理你,给他写信放他书桌上,他撕了放费纸篓里;我也常常和老师联系,叫老师找他谈,可他在老师跟前没声音,老师说他是温腾水,一点激情都没有。到目前为止,我们很难进入他的内心世界,给我们说说他的心理话。他是光有远大的目标(高考目标是“武汉大学”,“武汉大学”在江苏招生要600多分),缺少吃苦的实际行动,玩性太大,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做完,玩要紧。喜欢上网、打篮球。上个学期有好几次晚自习不上,泡在网吧里,本学期是周日下午休息到网吧里去,叫他不要去他不听,说是到学校去,最后还是在网吧里找到他。每天下午放学到晚自习之间有一个小时休息时间,他就打一个小时篮球,不吃饭,到晚自习下课后买点小吃;他还注重自己的形体,每天都要在镜子前照一下,为了怕胖,饭吃得很少,说了也不听,长期这样胃都收缩了,中饭只吃一俩都不到。每天晚自习下课总要比别人晚6-7分钟左右,有个女同学是他的路友,为了陪她绕远道回来。有一次俩人居然去吃夜宵,晚了40多分钟到家,找他谈话他还拍桌子说“我不就是成绩差点吗”?您说这种状况我们要怎么做才能让他把学习成绩搞上去?请指点,万分感谢!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我大概在23号左右到达南京,会在当地培训江苏南京的志愿者,帮助你们解决当地的问题。请你们关注《南京晨报》的报道。

【水动铃岚】:您大约什么时间来济南!期盼与您尽快见面!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水动铃岚】你好,我已接受济南电视台《泉城夜话》栏目的邀请,不久将会去济南培训当地志愿者,并举行报告会。请你关注这个栏目,到时我们当面交流。

【mathematics521】:我是哈尔滨的,我的一个朋友沉迷于网络.我真的不希望他这样,真的很想帮他,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你好,我已接受哈尔滨《新闻晚报》的邀请,将于12月上旬到哈尔滨举办演讲会,并培训当地的志愿者。请你关注该报,到时我们当面交流。

【glorious66】:能来呼和浩特吗?我愿出一切费用.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内蒙古已给我打来很多求救电话,我曾经明白告诉他们,希望你们组织起来,通过当地的有关机构或者媒体和我联系。我会安排时间,去你们那儿举办有关报告会,并培训当地志愿者。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因为要找我的人太多了,我只能依靠社会的力量,全社会的关注,一起来解决这个问题。

【水动铃岚】:问志愿者有什么要求吗?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 我认为作为一个这样的志愿者,首先需要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心、真正的爱心和持久的耐心。当然,也需要一些文化和专业的基础,比如说有过教学经历,或者行政工作的经验,当然最好是有心理学的基础,甚至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心安在】:请问陶宏开教授你认为让孩子戒网瘾是一件容易的事吗?你认为最好的方法是怎样的?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件很难的事,其实世上无难事,只要有心人。今天晚上9:45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调查》栏目首播一台关于我帮助一个孩子戒网瘾的节目,这个孩子是《新闻调查》组他们首先去和他沟通,然后才带到我那儿去当场解决问题的。从这个节目中,你可以看到戒网瘾的问题既难,同时也是可以解决的。我希望你能从这个节目中找到一些答案。

【漫游世界】:青少年上网成瘾,大多是因为迷恋上网络游戏,尤其是武打暴力游戏对青少年危害甚重,请问我们国家应当如加强网络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为青少年提供更多健康有益的精神文化产品?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我刚从美国回来,才发现国内青少年上网成瘾,迷恋网络游戏,特别是武打、暴力游戏对未成年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也感到非常沉痛。我现在在全国各地巡回演讲,培训志愿者,希望能够挽救每一个上网成瘾的孩子。同时我也强烈地呼吁有关单位能够真正地有法必执,真正地管理好各地的网吧,真正地不要让未成年孩子沉迷于网吧的网络游戏。同时,也希望所有有良心的有关从业人员,不要只是为了追求金钱而违反有关政策,使得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摧毁家庭;我也希望所有有良心的有关工作人员多开发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有助于青少年学习的网络资源,从而帮助我们国家的未成年人有健康的成长环境,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真正实现。同时,我更希望每一位家长、每一位有良知的教育工作者和有关从业人员,和我一起来呼吁,来寻找更好的方法,帮助我们国家解决好教育未成年人的问题。

【ER31】:如果孩子就这样沉迷不能自拔,显然有人点拨,如梦方醒,在没有外人的帮助下自己能够从迷失中醒悟过来吗?需要多长时间?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从我接触的个案中是有一些孩子长期上网打游戏以后,也感觉无聊,能够渐渐地迷途知返。很可惜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的确需要外因的帮助,至于说需要多长时间,这是依人而异的,每个个案的情况内因外因情况不一样,我们不可能一概而论,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漫游世界】: 陶宏开教授您好,感谢您关注青少年网络教育,使我们这些家长在一片迷茫中看到了希望,请您进一步给我们谈谈作为家长如何才能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做到“负责任、有爱心、能耐心”这一基本要求?谢谢!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作为一个家长当然应有责任心,这个责任心就是永不放弃。我听了不少家长绝望地说,我早就准备放弃了,我用尽了一切方法都没有用,所以只能放弃。我决不认为这个家长真的运用了一切方法,他只是运用了他所认为的一切方法,肯定还有更多的有效的方法他没有用到,所以孩子没有转变。因此,我希望每一位家长绝对不要放弃对孩子的责任,我相信每个孩子都是可以转变好的。没有教育不好的孩子,只有不正确的方法。至于说爱心,我发现不少家长总是用物质和金钱来表达爱心,从而把亲子关系物质化、金钱化了,这是错误的。我们一定要用真正的情感来建立亲子关系,这才是真正的“爱”。至于耐心,是和责任心和爱心紧密相关的。如果你真正有了责任心和爱心,你就决不会放弃,你就会有持久的耐心。

【soilsea】: 有网瘾是心理有问题吗?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问题,但是心理学在我们国家还是个比较新的行业,由于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影响,很多人很忌讳有心理问题这个事实。因此,一般来说,我不把有网瘾定为心理问题,是为了有助于帮助有网瘾的人不抗拒救助。其实,网瘾是否心理问题并不重要,关键是我们要找到他们上网成瘾的根本原因,从而帮助他们加以解决。我希望家长们不要病急乱投医,随便给孩子贴上“你有心理问题”的标签,而导致孩子的反感,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而且我从大量个案中也发现一些不成熟的心理咨询从业人员,不负责任地乱收费,乱开药,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导致孩子问题更加严重。这些惨痛教训值得家长们警惕。我希望所有有社会责任心的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真正对每一个求助的上网成瘾者负责。不但要收费,更重要的是真正帮助他们健康脱瘾,回归健康的人生道路,找到一个健康的自我。

【hylxy】:请问高中生学习应注意些什么??能适当上网吗?

【夜郎人士】:我觉得能。现在高中生的学习压力很大,适当的上网可以让学生能了解更多的新知识,但不能上得太多,也以适当的放松一下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我认为【夜郎人士】网友的回答有一定道理,但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当今中国的家庭独生子女家育、学校应试教育和社会不健康文化的影响,导致大量青少年,特别是高初中生自控能力较差,往往一上网很容易成瘾。而且我发现,现在学校的风气是每到课间或课前课后,学生们谈的大多是如何打游戏,谁打得好,严重影响他们的学习。有一些高中生以上网放松为由而开始,最终导致他沉迷网络游戏,而荒废学业。令家长们十分痛心,甚至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是值得我们警惕的。

【心安在】:陶宏开教授,在你已经救助的网瘾孩子中成功率是多少?成功的又有出现反弹的吗?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我可以说,只要父母能够真正和我配合,成功率可以是99%。成功了又反弹的,这是一种必然现象,所以每次我交谈以后,还要做相当的后续固化工作。因此,工作量越来越大,所以目前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发动全社会来关注这个问题。爱国诗人陆游曾有两句咏梅诗:“何方可化身千亿,一树梅花一放翁”,我也希望通过各地的培训活动,出现更多的志愿者来和我一道从事这一工作。不但是一次次的交谈挽救,更重要的是大量的后续固化工作,有志于从事这样工作的中国人,让我们一起来努力吧。

【心安在】:个别老师把上网的孩子说成有“心理问题”让看心理医生,这是否是错误的?老师对网瘾的孩子没好脸,这是否也是造成孩子厌学的因素?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一般来说,我不赞同随意地把孩子上网说成是心理问题,因为心理学在我们国内还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一般中国人很容易把心理问题与精神或神经问题等同起来,造成他们心理上的反感。所以我们最好是不要随便给孩子贴上“有心理问题”的标签,导致孩子产生严重的抗拒情绪,妨碍对他的帮助。“老师对网瘾的孩子没好脸”是绝对错误的,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表现。作为一个当代的教师,应该是教书育人。当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作为一个教师也有责任,应该是拿出责任心、爱心和耐心来帮助他,而不是对他“没好脸”,更造成孩子的反感心理。从而更深地陷入网络游戏,而不可自拔。所以,我希望所有的老师们要既教书,更要育人,要帮助孩子克服网瘾,回到正确的学习生活中来。不然,是会造成孩子厌学,甚至逃学、辍学。这是我不愿看到的不良后果。

【soilsea】:在青年中培养志愿者不是更好吗,可以消除一些不必要的问题。比如代沟。。。。。等等,陶教授你认为呢?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我当然希望这样,而且我早已这样做了。我早期(即今年5至7月份)帮助的上网成瘾孩子不但自己脱离网瘾,回到学校,而且他们也成了我的志愿者,也帮助了他们周围的同学和朋友。这样做的效果当然会很好。

【CFTV】:网络就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戒了网瘾,没准又有什么东西出来还会上瘾的,就象原来的游戏机发展到现在的网络一样!教授怎么看呢?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解决这个问题的最根本方法就是改革当今的应试教育,真正推展科学的素质教育,从而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就可以提高人们的思辨能力、自控能力和自我平衡能力。这样,网络成瘾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我们绝对不要有网络恐惧症,网络是我们新时代的标志,新时代就是高科技时代、信息时代,我真切地希望每一个人能正确地对待网络,学会应用网络,提高自己的自身素质。那么,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的提高就有希望了。

【wangyang512】:陶教授,您好,我现在很迫切的想和您联系,请您指导一下我们这些满腔热血的青年人吧.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如果要得到社会的认可,一定要有社会的实效性,即真正能够帮助人们解决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你们想帮助上网成瘾的孩子,你们可以参加我在各地举办的培训班,掌握正确的方法去解决问题。你们的公益性网站自然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就像我现在一样。

【glorious66】:孩子没有觉醒,父母如何让孩子醒悟?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孩子没有觉醒,关键在于父母首先真正觉醒,即从自己身上找出问题,分析孩子没有觉醒的原因,根源在哪里。从我大量的个案中看,主要的根源都在于家庭教育的不健康不科学。所以,父母如果想要孩子觉醒,自己首先要与时俱进,学会提高自身素质,学会发现自身的问题,诚恳地面对自己的问题。只有不断地改进自己,才能改进自己的孩子。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参加今后我在各地举办的家长培训班,请关注《中国妇女报》和《家庭周末周刊》上的有关报道。我已去过不少城市,下面我会去合肥、南京、济南、珠海、银川、哈尔滨、成都等地。请你们关注各地媒体的报道。

【ER31】:非常感谢得到陶教授的答复!您愿来包头市培训志愿者,我将去找有关部门积极联系。可是我的孩子急需得到您第一时间的帮助指导,否则他第二次失学后很难完成高中学业!我这个请求给您添麻烦了,但是我确实心急如焚!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首先我感谢你对我的回应,但是你确实不应心急如焚,因为父母和孩子之间会有情感传染,你焦虑,孩子会更烦燥,这对解决孩子的问题极端不利。希望你能够理性地面对现实,冷静地处理好和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把这作为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下一步,如果我有机会到包头的话,我会尽量安排时间和你们面对面地解决问题。谢谢。

【lzs81】:不好意思,怎么样才能看到详细内容?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你可以用搜索引擎搜索“陶宏开教授”五个字,所有关于我的详细资料都会出来,或者你可以上www.cnhan.com,或绿网(www.greenet.net.com),以及华中师范大学网站上查询有关陶宏开教授挽救上网成瘾行动的专栏。

【温且雅】:陶教授,马上就要结束了,您真的不理我了吗?

【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因为要回答的问题太多了,我只能尽我最大的努力。请问你们是在哪个城市?你可以在网上搜索有关我的资料和行程,如果可能的话,我愿意面对面地帮助你们。

结束语:【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 我非常感谢CCTV.com关注这一社会问题,这也是对我的挽救上网成瘾行动的支持。同时我也借此机会感谢央视十套《当代教育》栏目、新闻频道《新闻会客厅》栏目和央视一套《新闻调查》栏目,对此一问题的关注。以及全国各地媒体对我这一行动的支持,我相信在全社会关注下,这一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我希望每位家长不要绝望,不要放弃对孩子的挽救,我们大家一起来参与这一行动,帮助这些孩子脱离网瘾,回归正确的人生道路。这样,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更有希望了。

(来源:央视国际)

回答者:唐子畏 - 榜眼 十二级 3-11 01:13

怎样让网瘾少年迷途知返呢

家庭药方: 一、温吞青蛙法:温吞青蛙,就是将一只青蛙放在水中,然后慢慢加热,青蛙会很舒服地在水中,一直到这只青蛙被煮熟为止。而当你将一只青蛙一下放入开水中,青蛙会立刻跳出水面逃逸。针对青少年逆反心理较强的特点,最好采用这种方式对其进行教育。父母应该积极与孩子进行平等的交流沟通,去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给孩子以精神的关怀、理解。绝对不能责备和训斥,甚至采用极端方法。每天尽量耐心地陪孩子聊天,对孩子每一点微小的进步都毫不吝啬地表扬和鼓励,尽可能去发现孩子身上的闪光点。 二、移花接木法:青少年求知欲强,对新事物大多是全身心地投入。所以,家长应积极采取措施转移孩子注意力,将求知欲引向正确的轨道。从青少年积极向上的心理特性出发,帮助其树立起远大的目标,培养高尚的情操,加强自控力。注意其兴趣、爱好,让他在课余参加兴趣辅导班、带着他参加体育活动,让他尽可能远离网友和网络,把时间和精力逐渐转移到积极健康的活动中来,并且还要注意平时多收集一些积极向面的例子引导他,并要尊重孩子的认知。如有条件,还可以常带孩子外出旅游度假等。以此来消除与孩子间的隔阂,满足孩子对精神之爱的要求,减少孩子上网的欲望。 二、趋利避害法 黄.色.网.站也是使青少年迷恋上网的主要原因。青少年充满了对性的渴望欲和神秘感,但在家庭和学校又得不到正确的教育。常常导致其性苦闷,借助黄.色.网.站宣泄。因此家长应开展正常的性知识教育,淡化孩子们对性的神秘感,消除性苦闷。对此家长可通过适当方式进行一些性知识的教育讲解,大胆而不避讳,往往能够收到很好的效果。 四、避重就轻法:对孩子上网,家长不能一味地指责与干预,对于孩子上网寻求健康有益的内容应给予满足,以利于取得孩子的信任,与孩子建立沟通渠道。如果上网时间过长、上网次数过频、上不健康的网站,家长就应该对孩子进行引导与制止。这种方法是很容易让青少年接受的,也不会诱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 上网成瘾的原因很复杂,临床上,对于网络依赖严重者,需要采用生物(医学)治疗。什么叫“成瘾”?就是成瘾者对精神活性物质的依赖。精神科医生对那些具有与成瘾行为相似的表现,也称为“成瘾”。上网者,每当上网时,就产生愉悦的心理快感,因此反复追求上网,上网时间越来越长,越渴求这种身心愉悦感觉。这种渴求与任何成瘾一样,是一种精神依赖。针对那些对网瘾有严重依赖症的人,需要住院治疗,直接戒断。但是,突然停止上网,成瘾者比较痛苦,会出现戒断症状:失眠、多梦、呕吐、烦躁、抑郁、焦虑、注意力不集中、没有食欲,就像酒精或毒品依赖症者,突然戒断时所产生的生理反应一样,这是戒断后出现的正常反应,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抗焦虑药物来控制。 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蔺桂瑞教授认为,网瘾也是心理病理行为,对网络依赖较轻者,可以采用心理行为矫正治疗,即系统脱敏,系统脱敏治疗是心理治疗的常用手段。国外有一个电视节目《心理医生》,节目中医生给一位对猫有恐惧症的女士,采用心理“系统脱敏”治疗:这位女士开始连“猫”字都不能说,医生就让她把猫称为“J”,让她逐渐地发“猫”字的音,然后让她看图片上的猫,让她触摸一只可爱的玩具猫,再让她观察远距离的一只真猫,逐渐缩短与真猫的距离,最后直接让她用手抚摸一只真猫,在不知不觉中治好了该女士的恐猫症。对上网成瘾的孩子,也可以采用这种脱敏治疗方式,逐渐减少上网的次数和时间。如果孩子每天上网4个小时,家长开始采用心理脱敏治疗时的第一周,让孩子每天减少1个小时的上网时间,然后再逐渐地减少他上网的时间,最终可以达到与网络脱离的目的。 蔺教授认为,心理干预要从孩子的兴趣入手。当他觉得你不是在教训他,而是在帮助他如何实现理想时,他就会信赖你,就会考虑你给他的建议,这样他才有可能觉悟,一切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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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瘾好重,怎么办

网瘾的形成与戒除

网瘾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家长与孩子的沟通失效。要解决网瘾问题,就要引导父母、师长正确对待,关心、理解孩子,与孩子进行心灵深处的沟通。她认为,要防止孩子掉入网瘾泥沼,家长和孩子建立亲密交流的关系至关重要。这样,当孩子遇到苦恼后会立即和家长商谈,否则,孩子会自我封闭,容易陷入网瘾。

另一个最有效的方法是户外活动,对消除孩子的网瘾最有效,因此家长应该鼓励孩子多参加户外活动,如打球、旅游等。为加强家长与孩子之间的亲情,家长最好能够陪着孩子一起玩。孩子其他的兴趣多了,上网的吸引力就会逐步降低,最终可消除网瘾的困扰。

要改变孩子先改变父母

曾女士为给14岁的孩子戒除网瘾,曾建议儿子去看心理医生,结果遭到儿子的顶撞。盛怒之下,她打了儿子重重一巴掌。结果,儿子从此更沉溺于网络,甚至几次离家出走。参加了帮孩子戒除网瘾培训班后,曾女士感慨地说:“是自己的过激行为和冷漠,把儿子越推越远。要改变自己然后才能改变孩子。”

素质教育专家、华中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陶宏开说,改变孩子必须先改变父母。孩子不难教育,难教育的其实是父母。父母只有教育好自己,才能去教育好孩子,孩子才能得救。

济南师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高级讲师孔屏多年从事青少年心理咨询,在多年实践中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一个孩子之所以通过咨询有了转变,是因为父母首先在孩子改变之前改变了自己。她说,家长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孩子,无须求助于他人,只要反思自己,从改变自己开始,把改变孩子的权利交给孩子。孩子自己想改变,他就一定能做到。

很多孩子在封闭训练营时表现不错,可一回家就加倍疯狂地上网。这表明这些家庭的正常功能已经缺失。要想让孩子最终戒除网瘾,必须孩子家长一起教育培训,把常态的家庭功能建立起来,加强亲子关系。

身教重于言教。每个做家长的人都应该明白,当我们教育孩子时,应该注意到我们自己是否正在身体力行地实践着这些道理。同时,父母要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气氛。另外,要尊重孩子的人格

网络也有局限,第一,人机对话代替不了师生对话,也代替不了亲子关系,所以,老师和家长应更细心地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给他们多一点关切。其次,网上有很多消极的东西,家长应督促孩子远离网络垃圾,教孩子自护。

1、没有经过父母同意,不要轻易把自己及家庭中的真实信息在网上告诉别人。

2、如果要与网友见面,必须在父母的同意和护送下,或与可信任的同学、朋友,最好是自己的长辈结伴而行。

3、时常进同一个聊天室。在聊天室中,如果发现有人发表不正确的言论,应立刻离开,自己也不要散布不正确的言论,或攻击别人。

4、不要在聊天室或BBS上散布对别人有攻击性的话语,也不能传播或转发他人那些违反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甚至触犯法律的内容,网上网下都得做守法的小公民。

5、尽可能不要在网上论坛、网上广告栏、聊天室上公开你的Email地址。

6、如果你有多个Email信箱,尽可能设置不同的密码。

7、如果收到垃圾邮件,应立刻删除。

8、“儿童不宜”的网站,不要进去。即使不小心进去了,应立刻离开。

9、如果遇到网上有人刻意伤害你,应当立刻告诉家长或老师。

10、适当控制上网时间,一般每次不要超过1小时,每天不要超过3小时。

青少年热衷视频游戏的原因,除了视觉冲击外,各色游戏可以让遭遇失败的孩子有扬眉吐气的感觉。但研究证明,玩暴力视频游戏降低了个体的亲社会行为。在网络诈骗、黑客、洗钱等信息犯罪案件中,青少年占了80%,这与青少年长期玩网络游戏关系密不可分。上师大教育学院教授李丹对此也提出对策,在规范各类制度外,父母不妨将视频游戏作为与孩子沟通的方式,适当与他们连线对战,以防止青少年“驻扎”网吧;此外还可鼓励青少年周末走出家门,与同伴或家人一起运动、调整心情。

警惕从学习成瘾到网络成瘾

高文斌博士认为,青少年中真正网络“成瘾”的比例并没有一般所说的那么高。这是因为,他们在研究中发现,人们使用网络的时间和社会功能的丧失并不一定正相关,也就是说,虽然有些青少年上网时间较长,但并没有明显影响他的学习和生活。

高博士把网络使用者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健康使用者,他们不会因为上网而影响社会功能的发挥。

第二类是高危人群。高博士说,这样的人往往是人们心目中的“好学生”。这些好学生对学习的投入并非出于内在的兴趣,而是依赖良好的学业成绩获得各种心理需求,如老师的关注、家长的奖励、同学的钦佩等。他们是“学习成瘾”的孩子,往往缺乏学业以外的明显特长和爱好,也缺少好朋友。这样的好学生进入大学后,发现学习不再是评价一个人的单一标准时,就会出现成长的垮塌。由于他们的行为方式是单一的,过去就靠学习,现在学习不能给自己带来满足了,单一的行为方式使得他们放弃学习,一头扑到网络上,希望从网络上全部获得他想要的东西。但是网络并不能替代现实,他必须去发展自己的心理能力。

第三类是网络使用障碍者。这些人虽然上网时间很长,几乎每天都要上网,但还能控制使用的极限度,比如考试前他会停止上网去学习。

第四类就是网络成瘾者。他们因为上网,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心理、身体都出现了问题。这些人大约只占2%,他们需要进行心理干预。

高博士说,我国目前青少年有很多属于第三类而不是第四类。对他们进行矫治,家庭、学校和青少年自己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有利于状况的全面改善。尤其是青少年自身具有一定的行为调控能力,在专业人员的辅导下,这股自身的强大力量会帮助他们自己走出网络迷途的。

三大缺失,使网络成为替代品

第一是“父亲功能”的缺失:父亲往往代表着规则和秩序,孩子自控能力的形成与父亲的作用有很大关系。

第二个重大的缺失是游戏缺失:青春期的孩子仍然需要游戏,只不过他们需要社会角色更丰富的游戏,需要有象征意义的游戏帮助他们长大。

其实男生是需要在游戏中有一定的肢体接触,甚至肢体冲突的。当现实生活无法满足时,他就去找替代品。网络游戏很多都是战斗游戏,所以很容易被男生迷恋上。

第三个缺失是同伴的缺失

人们心目中的“好学生”。这些好学生对学习的投入并非出于内在的兴趣,而是依赖良好的学业成绩获得各种心理需求,如老师的关注、家长的奖励、同学的钦佩等。他们是“学习成瘾

这样的好学生进入大学后,发现学习不再是评价一个人的单一标准时,就会出现成长的垮塌。

往往缺乏学业以外的明显特长和爱好,也缺少好朋友。

“要对自己负责”。青少年朋友往往把失败的原因归到家庭、学校,把成功的原因归于自己。这是一种对自己不负责任的归因。因为归因关系着你以后的行为,影响着你再干下去的情绪,所以要本着对自己负责的原则处理好自己周围的一切问题

空闲的时候就出去打打球,运动运动,饭后坚持散步,电脑有辐射,长期做在上面对身体也不好

招数之一:“隐身”辅导。

实施戒网时,京风和同伴们不会以戒网瘾工作者的身份出现在孩子面前,而是与家长书面或口头约定,以朋友的身份介入孩子们的生活,参加到他们的网络游戏之中。

“和我当年一样,有网瘾的孩子对戒网有很强的抵触情绪,好像罩着一层免疫壳,外人无论做什么都对他产生不了任何影响,所以我们不以‘对立者’的身份出现,相当于解除了这层‘武装’。”京风有些得意地说。

对那些习惯在网吧玩游戏的孩子,他们会悄悄地参与游戏,“和他们一起玩”。

在这种“隐身”辅导的过程中,余强他们会“串通”好,在游戏中不断地“夹击”戒网瘾对象,“让他在游戏中受挫,怎么玩都不顺手、不顺心,削弱他从网络上得到的快乐,几个小时后就会让他觉得‘今天真倒霉,改天再来’,这样不断地反复直到让他感到厌烦,”余强介绍道,“一旦他在游戏中受挫决定停下来不玩,我们在现实中的辅导就可以开始了。”

而现实中的辅导则包括了更多的内容。要按照顾孩子的生活习惯、平时爱好,和家长一起培养他的理想,重新让他们转而对现实生活产生兴趣,开始正常的学习生活、体育运动、社会交际。

招数之二:“黑客软件”。

为了帮助家长“监视”喜欢在家里上网的孩子,他们与一个“黑客”朋友签署了协议,在对方帮助下开发了一套戒网咨询站专用的戒网瘾软件,并严格限制软件用途仅限于此。装上它,家长和戒网工作者就可以知道孩子在网上的举动,了解他上网的目的和乐趣,以及他喜好的网络游戏进展到了哪一步,为下一步行动打下基础。

此后,经过监护人的同意,他们会选择合适的时机对戒网对象发起突然“袭击”。用开发出的“黑客软件”把后者长时间耗在网络游戏上,辛辛苦苦积累的“分数”、“装备”、“等级”等所有“财产”全部“偷走”。

这样一来,已经在游戏上屡屡受挫的孩子下一次再去玩游戏时,会忽然发现自己在游戏里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人”,伤心之余对游戏的厌恶达到极致。这时只要给孩子适当的提醒和教育,基本上每一个孩子都会很快领悟到,“网络游戏只是一场空”。

在京风看来,第二步至关重要。因为网络游戏是个漫长、无止境的游戏,孩子即使一个月不玩,影响都不是很大,只要他的“人”还在,随时可以重新再来。如同毒瘾,只有掐断它的本源,才能彻底戒掉。

“但是我们也知道,一个虚拟的网络游戏人物以及它的附属品是有价值可以卖钱的。这些我们都会和家长说明,并预先约好我们‘偷’走的东西只是暂时保管,家长随时可以将它收回处置。”京风说。

“另类戒网法”能否推而广之?

“到目前为止,我们的戒网成功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京风说。

但高成功率的背后却是低的数量,从2006年初开始,他们实际接收到的案例只有10余起,且有几个还是自己的亲戚。

不被人知是他们成绩寥寥的第一个原因,这些年轻人常常苦于找不到需要戒网的对象。他们相信,肯定有很多的家长需要他们,可是却没有一个平台能让双方找到彼此。而作为才进入社会没多久的学生,他们也没有多余的钱去做广告。

而被人知道之后能不能被人信任也是余强面临的考验。他告诉记者,家长一般倾向于相信什么老教授、老教育者。尽管他认为自己的经历、心理更接近年轻人,但要取得家长的信任往往要费一番功夫。

另一个困扰问题就是自身“技术”仍需要进一步的提高。他们所使用的戒网方法,不容许出现任何失误,必须细心地找时机,同时始终在现实生活中不断地引导孩子。从接手一个案例到最终成功,往往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这期间还要得到家长的绝对配合。因此,每一次开始都是一次新的挑战,自信的余强也常常因此“捏了一把汗”。

“比如对于女网瘾者,怎么帮助她们我心里还真没底。我们的同伴中没有女生,对于女孩子的心理大家都不了解。”他说。

但另一方面,京风他们对于自己的工作也颇有自信。首先,他们的“隐身”辅导打消了孩子强烈的抵触情绪,往往最终还能和孩子成了好朋友。其次,“大家都是年轻人,又都曾爱好过网络游戏”,相处基本没有隔阂,施以引导也方便、有效得多。

“我们都是游戏高手,我们知道在有网瘾的时候能听得进什么、不能听得进什么,什么时候是摆脱网络游戏的好时机,我们也正是用这些去引导沉溺网瘾的青少年,让他们正确使用网络,摆脱不正常的‘瘾患’。”对于自己的戒网瘾法,京风充满了信心。

关于网络犯罪及它的危害的作文。

从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诞生到今天互联网的日益普及,计算机的发展速度可谓突飞猛进,从而也把人类文明带入数码时代。计算机网络的出现,使人们在获取和传递信息时,又多了一种选择,而且是一种能够提供空前“自由化”的选择,它使信息的传播速度、质量与范围在时间和空间上有了质的飞跃,从而使人们的许多梦想变成了现实。但是,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对立的统一体,尤其是对于正在发展中的新事物来说,更是如此。计算机网络也不例外。人们在享受着网络传输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对日露端倪的网络负面影响愈发担忧。

一、计算机网络犯罪现状

近些年来,由于互联网上的犯罪现象越来越多,网络犯罪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得不关注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据统计,1998年美国FBI调查的侵入计算机事件共547件,结案399件;1999年则调查了1154件,结案912件。一年之间,翻了一番。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网络色情泛滥成灾,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软件、影视、唱片的著作权受到盗版行为的严重侵犯,商家损失之大无可估计;网络商务备受欺诈的困扰,有的信用卡被盗刷,有的购买的商品石沉大海,有的发出的商品却收不回来货款,更有甚者,已经挑战计算机和网络犯罪几十年之久的黑客仍然是网络的潜在危险。根据台湾地区和日本国的统计资料,两地网络色情案件均占网络犯罪总数的35%——50%,其他所占比例较大的,依次为网络欺诈、贩卖非法物品、恐吓与勒索、非法侵入、侮辱与诽谤等。结果,与网络相关的犯罪丛生。防治网络犯罪,已成为犯罪学、刑法学必须面对的课题之一。计算机犯罪专家唐·帕克说,将来,计算机犯罪作为一种特定的犯罪类型可能会不复存在,所有的经济犯罪都将是计算机犯罪,因为各种工商活动都离不开计算机。英国苏格兰的一位官员走得更远,他声称:“15年之后,几乎全部的犯罪都将有计算机参与其中。”

我国自1986年发现首例犯罪以来,利用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数量迅猛增加。1986年我国网络犯罪发案仅9起,到2000年即剧增到2700余起,去年全年突破4500起。诈骗、敲诈、窃取等形式的网络犯罪涉案金额从数万元发展到数百万元,其造成的巨额经济损失难以估量。当前我国计算机犯罪的最新动态表现为:一是计算机网络犯罪在金融行业尤为突出。由于目前金融界对伴随金融电子化发展而出现的计算机犯罪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相当一部分银行、证券等单位没有从管理制度、人员和技术上建立起相应的电子化业务安全防范机制和措施,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金融行业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发案比例占整个计算机犯罪比例的61%。二是“黑客”非法侵入或攻击计算机网络。目前,在我国负责提供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绝大部分都受到过“黑客”们的攻击和侵入。“黑客”们有的侵入网络为自己设立免费个人帐户,进行网络犯罪活动;有的在网上散布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有的在网上传播黄色信息、淫秽图片;有的恶意攻击网络,致使网络瘫痪。三是境外敌对组织和敌对分子利用国际互联网向境内散布政治谣言,进行非法宗教宣传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二、计算机网络犯罪原因探析

计算机网络与传统媒体传播最大的不同点是在传统媒体中无从下手作案的不法分子而在计算机网络中却可找到实施其违法犯罪行为的空间和手段。因此自从计算机网络产生以来,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便相伴而生并与日俱增。网上违法犯罪已经成了网络世界和法制社会的一个新热点,要有效的制止和减少计算机违法犯罪活动,就必须首先认识清楚其产生的根源,这样,才能依法从根本上进行防范和治理。网上违法犯罪行为的因素是复杂多样的,概括而论可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1)计算机网络的开放性

有人认为网络空间是相对于领陆、领水、领空、浮动领土的第五空间。在现实的陆水空世界里,到处布满了“边界”和“卫兵”,小到家庭有铁窗防盗门,大到国家有国防保卫兵,其间大大小小的单位都有围墙和岗哨。这些设置的目的只有一个:防止非法侵入、偷盗和破坏。网络空间是一个大广场,而且是“公用”的,现在人们都“大公无私”地把自家能够搬动的东西尽往网络空间里搬,叫做“资源共享”和“信息化”。可是你“自己”的东西搬到网络里边去了以后,就很难像在自己“家”里那样妥善保护了。但网络空间毕竟已经没有了明显的“家”(无论是大家或小家)的界限和防线。如果我们设想要使用技术和法制手段给网络穿上一件百分之百安全的防护衣,那就一定和“皇帝穿新衣”的典故一样自欺欺人和可笑了——皇帝以为自己穿新衣,其实他什么也没有穿!网络是现实世界的镜象,但它砸碎了现实世界的围墙。犹如在一个“坏人”更多的世界里,反倒更缺少了警察的力量,我们就可以想象这个世界会是一个什么样子了。可见没有坚固设防的开放、互动的计算机网络(这是网络本身的优点)反倒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一种十分便利和有效的工具,使那些在现实中无法作案的人在网络上有了作案的条件,使现实生活中的违法行为在网上得到了扩张和加剧。

(2)网上贪图非法钱财

喜贪非法钱财的人,只要他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能够把别人的钱财弄到自己的手里,他就会充分利用计算机这个工具,并且努力去研究使用这个工具去捞取不义之财。世界上发现的首例计算机犯罪(1966年)以及我国发现首例计算机犯罪(1986年)都是属于谋财类型的,前者是犯罪分子通过篡改计算机程序以增加自己的存款金额,后者是利用计算机伪造存折和印鉴,将客户的存款窃走。到目前为止,在全球有意识的计算机违法犯罪活动中,多数是盗取非法钱财。在现实社会中,对钱财的贪婪始终是违法犯罪的原始动力,而在网络社会中也同样如此,因而网上财产犯罪在所有计算机犯罪中增长比例是最大的也就不足为怪了。

(3)网上技术防范落后

2000年初,微软公司、亚马逊、雅虎等著名网站遭黑客沉重袭击,这充分暴露了计算机网络系统内部安全的脆弱性。网络犯罪者中多数是熟悉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专业人士和精通计算机的未成年人,他们与计算机的关系达到了痴恋的程度,能够洞悉计算机网络的漏洞,从而利用高技术手段突破网络安全系统的防护,实现其犯罪目的。可见网络技术防范的落后已成为计算机违法犯罪的一个外部因素。

我国在计算机硬件方面受制于人,目前尚不能自行生产CPU芯片,计算机网络系统其他部件的关键技术也都掌握在外国生产商手里,因此无法从核心硬件上来做技术防范。由于我国在信息安全方面起步较晚,与世界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因此国内使用的大部分软件都存在安全隐患。1999年,美国企业对信息安全的投资约占网络总投资的10%——20%,而我国还不到1%;美国信息安全产业的年产量在600亿美元左右,而我国只有5亿元人民币,相差1000倍。目前我国90%的运行网站都存在安全漏洞。在技术防范方面,要能够确保真正的安全,必须研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安全产品。通用软件产品可以是国际的,但安全产品必须是自己的,这就好比人们所说“战场可以在任何地方展开,但军队必须是自己的”一样。

(4)网上违法犯罪侦破困难

由于网络的时空跨度超过了传统的限制而且操作具有长距离、大范围、易修改、不留痕迹等特点,因此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在侦察和取证时都有相当大的难度。违法犯罪者作案,有时只需坐在家里悄无声息的按一下键盘或点一下鼠标,瞬间就完成了,而侦破却要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分析核查和筛选工作。如15岁的电脑黑客凯文·米特尼克闯入“北美空中防务指挥系统”,美国动用了国家级强力特工组织联邦调查局来对付此事,费尽周折才把这个小孩缉拿归案。网上违法犯罪者尤其是黑客,就像唐代李白诗中所说的“侠客”那样“十步杀一个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其动作和行踪迅速隐蔽,难以像在陆水空的三维空间中那样容易形成有形的包围圈来实施搜捕。在网络世界里,反犯罪、防犯罪的技术必须要高于犯罪的技术才能有效地打击犯罪活动,可是现在的实际情况却是,网络上的反、防犯罪技术还常常落后于网络犯罪技术,因此抓捕一个犯人的成本要远高于这个犯人做一次坏事的原始成本。有时甚至可能贴进血本,也丝毫无获。由于网络的开放性,网上跨国犯罪势成必然,如果没有国际合作,很多网上犯罪将无法侦破,因此各国的网上警察势必都要克服各个方面的许多困难而成为“国际刑警”。

我们常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平等”的前提是必须在法律的“面前”,法律的眼睛都看着我们的时候。在法律的光辉照耀不到的地方,就无平等可言了。由于网上违法犯罪侦破技术的落后,会使法律有光辉照耀不到许多黑暗的角落,从而使许多违法犯罪分子成为漏网之鱼。由此看来,防范和侦破技术固然要提高,但仅有此远不够,还要综合使用别的措施,尤其是增大惩罚力度,倍增犯人犯罪的“附加”成本,以起到“杀一儆百”、“欲犯者戒”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5)法制观念淡薄

在网络空间中,由于没有现实世界那样有形可感的边界和障碍,于是凭着好奇心自由驰骋,有时越过界限,“触雷”和“翻车”了也不知道。这就是没有边界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表现。有的青少年对自己的行为的正当性缺乏最基本的认识和控制,不知道自己行为的边界,做了制造电脑病毒、破坏他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之事,还洋洋得意,自以为了不起,到处宣扬和炫耀自己的“才华”、“本事”。由于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一种遍布全球的公共设施。如果广大的网络使用者没有法制观念,当出现太多的网民违法时,即使有完善的法律,也将法不治众,从而导致执法的成本提高和网络的法治效应降低。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一方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如何应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在网络世界里,网络公共设施的消费者一方的主要法律问题则应该是如何遵守法律来避免可能产生的违法行为。因此要通过全社会共同的努力来营造一种健康向上、良好合法网络环境。

(6)网络立法严重滞后

任何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都离不开法制规范,在网络世界里也是一样。但现实社会中的法律不能简单移植到网络虚拟社会中。目前国内在网络的运行、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立法都还是空白。虽然立法在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有了一些规定,但基本上是简单、片面和应急性质的,而且执行起来有难度。如现在网络著作权纠纷层出不穷,但在《著作权法》诞生的1990年,还没有“网络”这个概念,因此现行《著作权法》难以有效的处理好现在的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又如原《刑法》基本没有涉及到网络犯罪问题,只规定了两个计算机犯罪罪名,远不能涵盖现有的各种计算机网络犯罪。由于对许多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无法可依,致使不少违法分子长期逍遥法外。全世界的媒体每天都在传达大量计算机违法犯罪的消息,但最后真正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则屈指可数。在国外有的违法分子在其网上作案被发现后反倒受到重用。网络社会中的法治建设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建设一样重要,不可忽视。但网络立法的滞后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即使是发达国家的网络立法也是很不完善。因为网络一方面在普及之中,另一方面又仍在发展之中,难以制定出针对网络成熟状态的稳定法律。因此网络立法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总是滞后的,操之过急也不行。

在网络法制空白和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扩大法律的解释来缩小网络法治的真空状态,以免人们在现实社会中树立起来的法律信心在网络虚拟社会中受到打击,以免在现实社会中遵纪守法的人在网络社会中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以免现实社会中的犯罪分子在网络社会中使用新手段而更加横行无忌,为所欲为。

三、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类型及特点

网络犯罪指的是行为人未经许可对他人电脑系统或资料库的攻击和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经济、刑事等犯罪。网络犯罪已涉及到绝大部分社会犯罪现象,除了那些直接人对人的犯罪,如杀人、强奸无法通过网络直接进行外,它几乎包括了所有的犯罪形式;而且随着网络的进一步发展,将来很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犯罪形式。在各种犯罪形态中,有些如侵权案件早在农业、工业社会即已出现,现在则蔓延到网络这一领域;有些犯罪如网络侵入,则是人类社会进行数字化时代的新产物。把握好这一点,对于真正认识网络犯罪及如何预防网络犯罪,特别是制定《网络法》有着重要意义:对新问题要重新立法,旧问题要更新法律观念和原则。:

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类型概括起来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以网络为犯罪对象的犯罪,这类犯罪大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窃取他人网络软、硬件技术的犯罪;

(2)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和假冒硬件的犯罪;

(3)非法侵入网络信息系统的犯罪;

(4)破坏网络运行功能的犯罪;

二是以网络为工具的犯罪,主要表现在:

(1)利用网络系统进行盗窃、侵占、诈骗他人财务的犯罪。(2)是利用网络进行贪污、挪用公款或公司资金的犯罪(3)利用网络伪造有价证券,金融票据和信用卡的犯罪。(4)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5)利用网络侵犯商业秘密,电子通信自由,公民隐私权和毁坏他人名誉的犯罪。(6)利用网络进行电子恐怖、骚扰、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7)利用网络窃取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就像仅看冰山露出水面一角一样,从公开报道案件的统计数字,显然无法正确估计我国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实际状况,但即使如此,计算机网络犯罪的逐年上升趋势也还是十分明显。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 主体的多样性。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

2、 主体的低龄化。据统计网络犯罪人多数在35岁以下,平均年龄在25岁,甚至有好多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

3、 极高的智能性。大多数利用计算机互联网作案的犯罪分子都具有相当高的计算机专业技术知识与熟练的操作技能,作案前往往精心策划,周密预谋后再进行犯罪活动。

4、 极高的隐蔽性。一般犯罪案件都有现场、凶刀、血迹、枪弹、血衣等实体的迹证。但是,网络犯罪留下的最多也仅有电磁记录。这些无形操作来实现的,作案的直接目的也往往是为了获取这些无形的电子数据和信息。犯罪分子作案后往往不留任何痕迹。因此这种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识别和侦破。据一项统计显示网络犯罪大约只有1%被发现,而且只有大约4%的案件会被正式进行侦查。

5、巨大的社会危害性。随着社会对信息网络的依赖性逐渐增大,利用网络犯罪造成的危害性也越大。犯罪分子只需敲击几下键盘,就可以窃取巨额款项,无论是窃取财物还是窃取机密,无论是将信息网络作为破坏对象还是破坏工具,网络犯罪的危害性都极具爆破力。

6、国际化趋势日益严重。由于网络具有“时空压缩化”的特点,网络犯罪冲破了地域限制,国际化趋势日益严重。这种跨国界、跨地区作案不易破案,危害性更大。

四、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立法探讨

在电脑与网络技术日新月异越来越深地渗透到国民经济与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今天,如何进一步有效地打击和预防计算机网络犯罪,笔者认为要打击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必须做到“完善立法、预防为主,打防结合”。

1、中西方网络立法状况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西方30多个国家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应的计算机和网络法规。瑞典1973年就颁布了数据法,涉及到计算机犯罪问题,这是世界是第一部保护计算机数据的法律。1978年,美国弗罗里达州通过了《弗罗里达计算机犯罪法》;随后,美国50个州中的47个相继颁布了计算机犯罪法。1991年,欧共体12个成员国批准了软件版权法。同年,国际信息处理联委会(IFIP)计算机安全法律工作组召开首届世界计算机安全法律大会。新加坡1996年颁布了管理条例,要求提供互联网服务的公司对进入网络的信息内容进行监督,以防止色情和容易引发宗教和政治动荡的信息传播。迄今为止,已有30多个国家先后从不同侧面制定了有关计算机及网络犯罪的法律和法规,这些法规对于预防、打击计算机及网络犯罪、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和权力。同时也是我国计算机及网络立法的可资借鉴的宝贵资料。

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网络立法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自80年代以来,我国的信息技术、信息产业和信息社会化程度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先后制订了信息技术发展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制订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这些政策和立法,对促进我国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营造了良好的信息环境,也为我国目前的网络立法准备了条件。

1987年,我国制定了《电子计算机系统安全规范(试行草案)》,对涉及计算机系统安全的各主要环节作出了具体说明,使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及监察等部门有了一个统一的衡量系统安全的依据,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计算机安全工作的法规。1994年国务院147号令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后又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进入互联网的计算机用户进行登记,以便加强管理。随着互联网的逐步普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如《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知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互联网信息股务管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我国网络立法也越来越完善。

2、计算机网络立法原则

网络法规自身所规定和调整的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网络立法应遵循一般的立法原则,除了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外,还应注意遵循适合网络自身特点的特殊原则:

一是综合性原则,要求网络立法要有广阔的视野和总体的设计,综合考虑,统筹兼顾。

二是渐进性原则,要求网络立法要根据适合信息化法制建设的需要,合理高效的维护网络的安全与秩序。

三是主动性、可行性原则,网络立法应根据目前现实情况,并预测未来法制的需要,掌握主动,早作准备,积极立法,同时注意顺应立法环境、条件,确定先后秩序和轻重缓急,进行可行性操作。

四是国家性和国际性原则,网络立法要符合本国国情,具有本国本民族特色,同时必须与国际通用的标准相一致,适应国际间法规和惯例。

3、网络立法的主要内容

从网络及未来安全法规的内容或类型来看,它既包括修改旧的法规,也包括新的法规的订立。可以分为这几种类型:①关于信息网络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是行政立法;②维护网络用户权利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和用户信息,数据保护法;③网络金融商贸领域中的法规,包括电子金融法和电子贸易法;④维护信息网络的安全、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刑事法律规范,包括计算机犯罪法和反病毒法;⑤有关计算机诉讼和计算机证据的程序法规等。

4、网络立法的缺憾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饿计算机犯罪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出现一些不同于现时期的特点,并由此引起与现行法律法规的一些冲突。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我国当前刑法典关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立法设置存在哪些缺憾,才能更好地完善立法。

目前刑法典关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立法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憾:

(1) 行为人低龄化对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影响

根据我国刑罚规定,已满16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计算机犯罪低龄化的趋势,使得未成年人实施此类危害行为的现象大量增加。比如“少年黑客”他们中大多未满16岁。那么如何对待为成年人实施这类行为呢?这将是我们所面临的新问题。依据现在刑法,我们不能要求实施计算机侵害行为且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青少年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法无明文不为罪”。但是计算机犯罪中,只要他能够进行这类犯罪,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他们对社会的危害相差无远。怎样对待不满责任年龄,而社会危害巨大的计算机网络犯罪人将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棘手问题。

(2) 罪名的欠缺

现时期司法实践中大量发生某些违法乃至于足以构成犯罪的计算机严重违法行为,由于我国刑法关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发条规定的不健全、不完善,将导致对此类行为无法惩处。可以遇见今后将大量存在的此类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非法占用他人计算机存储容量的行为,二是窃用计算机时间的行为,三是帮助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

(3) 对刑事司法协助的冲击

到目前为止,由于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计算机使用范围和普及程度高低不同,因而导致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计算机犯罪率相差很大,尤其是在计算机使用率较低的国家中,针对本国的计算机犯罪发生率非常低,通常都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对他国的计算机系统实施攻击或者实施其他犯罪行为。这一方面导致计算机犯罪的跨国司法协助制度和引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显得越来越重要,另一方面也显示了一个实际难题,即一些国家将计算机罪明确加以规定,而另一些国家则根本不承认计算网络犯罪。这显然使得引渡或者跨国的司法协助难度大大增加。

计算机网络犯罪是一种高科技犯罪、新型犯罪,很多犯罪行为人不知道什么是禁止的,甚至有些低龄化犯罪分子缺少法律观念,在猎奇冲动之下,频频利用计算机作案。针对这些情况,在完善网络理立法的同时,还应该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教育,增强相关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网上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网上执法,全力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

网上被骂了,心里好难受啊!!!!

借佛献花吧!

令人深思——网络现象 引自ouyangxiu362008-11-25 23:26

我们这个时代,被称作"后现代社会",或者是"信息时代"."网络时代".而这些不同的称呼都道出了这个时代的鲜明特征:以互联网的普遍应用为前提的基础和信息所展示出来的新型社会形态.互联网从诞生到现在仅仅20多年,却完全打破了人们原来的意识观念和生活方式.

各种信息包罗万象,可以说应有尽有.从时事新闻到影视娱乐,从天气预报到各类考试资讯,从黄页信息到软件下载,从文学著作到黑客攻击教程...只要你想的到,在强大的搜索引擎的帮助下你都能找到相关的资料。轻轻点击一下鼠标,成千上万的信息就会展现在你的眼前。某地电信局有一条横幅,上书 “欲知天下事,请上英特网”.实在很形象反映了网络作为信息载体的巨大魅力.加上网络具有极强的互动性,极大的满足了人们的被关注的心理.这也正是网络的另一魅力所在.

但是面对信息的海洋,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足够的辨别力和把持力的.人极其有可能被淹没在信息中,被信息所吞没.因为人的精力和时间是那么有限,面对铺天盖地的信息海洋,人们应该作何选择呢?身处这样的时代下的我们,是该庆幸还是该悲哀?

不可否认,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舆论的作用日益凸现。从重庆“钉子户”事件到厦门“PX项目”事件,从山西“黑砖窑”事件到陕西“华南虎”事件……网民踊跃发言,形成了若干轮规模较大、力度较强的网络舆论,对一些社会公共事件的解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网络这把"双刃剑"所带来的危害也是令人汗颜.从"人肉搜索",到"艳照风波";从"芙蓉姐姐"到"小胖的眼神".等等.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在论坛这个平台上,作为大众化的言说领域,打破了精英阶层垄断话语权力的局面.可是,在没有道德规范下,事件无限的放大和扭曲.我们看到的又几分才是真相?让我们不得不深思:网络带给我们的到底是福还是祸?在种种的事件中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我们到底需要怎样的网络文化?在漫天铺底的网络信息中,该如何抉择?

我也曾是一个深受网络之害的学生,高中时代第一次离开家里独立生活.像很多学生一样,禁不住网络的诱惑,一度泡在网吧,没日没夜的聊天,逛贴吧和游戏.甚至因为学校有学生因上网至死,而明令禁止上网,都没有阻止我去网吧的"执着",只要有人来查,网管都会"好心"的说:有人来查了!然后我们就从后门开溜.也从没觉得这样不好.直到有一次,一同学的妈妈来到班上,跪在讲台上,哭着求她的儿子不要再上网了.才开始觉悟...

这种亲身经历比任何"生动"的描述都来得深刻.那时候眼睁睁看着一同学因上网精神分裂,我不敢说网络是个不见血的刀,但至少对于自制力薄弱的人来说,这种说法毫不夸张.从"两男孩因沉迷网吧困卧铁轨,网瘾要了少年的命" 到"网瘾少年深陷网络迷途,用绳勒刀捅,导致母亲受伤。"再到"因不满父母对其上网的责骂,将父母杀害,而后从父亲身上搜得现金27元,继续回网吧上网。"一例又一例的案例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不得不深思.网络带给我们的到底是什么?该如何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利用网络?这并不是少数人的努力可以完成,而是需要国家乃至全球的重视和规范.对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推出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监督部门还应通过建设绿色网络,网络实名制等技术手段,对网络舆论进行适度管理.但是真正的解决之道还在于网民们自觉加强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网络世界之大之复杂,非一时一语所能辨析明了的.网络现象层出不穷,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道明的.在这一信息海洋中,怎样才不会迷失自己?网络是人类创造的,正确的对待和利用网络,才是创造网络的初衷.

关于网络道德的问题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涉及网络的道德问题相伴而生,探讨引起网络道德问题的根源,进行网络道德教育。

21 世纪,人类社会必将进入网络时代,网络有自己的空间,网络空间的出现带来了独特的网络文化,网络开启了人们新的实践,井正在日益强烈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正如同以往时代一样,科学技术的进步,都将比其他力量更大地推动社会道德的进步,网络的发展为人类的道德进步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网络带来的某些负面的、消极的道德影响甚至严重的道德失范行为,也给道德教育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的道德教育如何去适应并满足网络社会对道德教育的要求,开辟一条网络道德教育之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网络道德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网络作为一项影响深远的技术革命,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的思维方式和活动方式,一个涉及网络的道德问题相伴而生。

1 、网民的道德人格问题。在网络上,人们适应网络生存需要,形成了新的行为方式和新的交往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也形成了新的文化模式。而反过来,新的文化模式又在培养造就新一代的网络人网络人按照网络生活的样式形成了与网络相适应的网络人格。随着人们上网时间越来越长,对网络的依赖性逐渐增强,出现了“网络上瘾症”、“网络综合症”等现象。由于人机交往的频繁,导致人际现实接触很少,进而导致人们之间感情关系谈薄,对社会认识的扭血。

2 、道德冲突现象。由于信息内容所产生的地域性与信息传播方式的超地蛾性矛盾,导致民旅国家问伦理道德发生冲突事件。上网者的民旅、种族、国家不同,其接受的传统道德教育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其对同一事情的道德评价也会截然不同,甚至是完全冲突的。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这些冲突有范围扩大、加速化的趋势。不同国家的意识形态的相互渗透和价值观念的相互传播,引发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冲突和失范。

3 、知识产权极易受到侵害。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企业和个人的各种权益越来越频繁地受到来自网上的形形色色的侵害。商标网上被仿冒,作品网上被盗用,技术网上被泄露等等,都给受害者带来了难以言状的损失和伤痛。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强烈地要求政府或社会处理好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知识网络资源共享,合理利用两者相矛盾的难题。现有的著作权法难以应付新的信息体系,如何保护系统中所存的信息数据的知识所有权成了问题。

4 、网络信息污染的问题。信息网络技术的滥用威胁着人们的道德伦理。有用无用的信息同时被生产,网络正成为一个无所不包的仓库。网络环境的不可控性从信息质量上污染了德育环境,大量信息垃圾对人们的思想造成了严重的侵蚀。电脑技术带绐人们的一些游戏使辨别能力差的青少年沉浸其中,游戏中充斥着暴力以及色情的东西,无时不在教唆孩子们亵凄人类的文明。

5 、利用同络侵犯他人隐私问题和损害他人身心健康。以电子形式存储的有关个人的或法人的信息被用于原来的目的以外的用途,或者被泄露给第三者,被误用或被滥用。保护个人的隐私是一项社会的基本伦理要求,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除了上述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网上侵权行为之外,另一种更加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网上行为也在蔓延,这就是在网上散布种种流言蜚语,侮辱诽谤他人。在网络经济活动中,如何界定个人隐私的范畴,防止把个人隐私作为谋取经济利益的手段,防止损害他人的身心健康,这将成为人类社会在网络时代面对的一个难题。

6 、利用网络犯罪。网络的隐蔽性使道德行为的自由度和灵活性显著增强,为人们放弃道德责任提供了可能,一些人因此把网络当成犯罪工具。电脑病毒的制造和传播给人类社会已经带来了极大的损失,网络黑客的人侵引起人们对网络安全的高度重视,恐怖组织、邪教组织也把网络当成新的犯罪工具。

凡此种种足以引起人们对此类问题的重视,对网络扩展过程中出现的负面道德同题应保持高度警惕。那么引起网络道德问题的根源是什么呢 ?

  • 评论列表:
  •  野欢羁拥
     发布于 2022-06-26 21:03:16  回复该评论
  • 志。除了上述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网上侵权行为之外,另一种更加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网上行为也在蔓延,这就是在网上散布种种流言蜚语,侮辱诽谤他人。在网络经济活动中,如何界定个人隐私的范畴,防止把个人隐私作为谋取经济利益的手段,防止损害他人的身心健康,这将成为人类社会在网络时代面对的一个难题。6 、利用网络犯罪
  •  竹祭拔弦
     发布于 2022-06-27 00:51:30  回复该评论
  • 始采用心理脱敏治疗时的第一周,让孩子每天减少1个小时的上网时间,然后再逐渐地减少他上网的时间,最终可以达到与网络脱离的目的。 蔺教授认为,心理干预要从孩子的兴趣入手。当他觉得你不是在教训他,而是在帮助他如何实现理想时,他就会信赖你,就会考虑你给他的建议,这样他才有可能觉悟,一切问题也就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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