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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可不可以进入香港抓捕在逃犯人
大陆公安局没有权力去香港抓人,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拥有自主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第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第十四条 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
扩展资料
虽然大陆警方不能直接到香港抓捕,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4102国香港1653特别行政区法》第95条之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
在国际追逃追赃的有关报道中,经常看到的专业术语有“引渡”“遣返”“劝返”“异地起诉”等。
在引渡、遣返、劝返、异地起诉这四种方式中,引渡是开展反腐败境外追逃中最正式的渠道,遣返、劝返和异地起诉都是引渡的有效替代措施。
引渡,是指根据双边条约、多边条约或以互惠为基础,向外逃涉案人所在地国提出请求,将涉嫌犯罪人员移交给国内进行追诉和处罚。引渡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限定条件,在两国的行政合作之外,需要先行经过被请求引渡国司法程序认可。
比如,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引渡的第一人姚锦旗,此人是浙江省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涉嫌受贿罪,2005年12月出逃。2018年10月3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姚锦旗发布红色通缉令。10月17日,保加利亚警方根据红色通缉令抓获姚锦旗。
11月26日,保加利亚索菲亚地方法院作出裁决,同意向我国引渡姚锦旗,其依据是中国和保方于1996年签订的双边引渡条约。
遣返,是一个移民法上的概念,是指当出现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移民等违反一国国内移民法律规定的情况时,该国主管机关剥夺其居留地位并遣返至其原籍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一项制度。遣返的适用,不以两国之间有条约关系为前提,属于东道国自由裁量的范围。
遣返和国际警务合作结合,就能成为一项重要的境外追逃手段。例如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犯罪,于2003年出逃美国;2018年7月,被美国判发遣返令强制遣返回中国。
劝返,主要是指对外逃人员进行说服教育,使其主动回国,接受追诉、审判或执行刑罚。外逃人员主动回归、自首投案,将节约很多司法资源。
在我国公布的百名红通人员中,不少被追逃回国的人员都是使用了劝返的方式。比如,吉林通化金马药业公司原董事长闫永明2016年从新西兰被劝返回国投案自首。
异地起诉,是指在我国因为客观障碍无法行使对外逃人员所涉案件的管辖权时,通过支持外逃所在地国家依据其本国法律和我国提供、移交的证据,对我国外逃人员进行定罪处罚。
比如,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2009年,美国法院依据我国提供的大量证据材料对其定罪并判处25年监禁,此后该人一直羁押于美国,直到2018年美国按照司法程序对其作出遣返令后其才被遣返回国。
中止与香港引渡协议什么意思
中止与香港引渡协议指停止国家或者与地区之间刑事司法协助,指国家或地区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
比如赖昌星目前身在加拿大境内,但被我国指控有犯罪行为,我国向加拿大请求将其移交于我国进行审判,加拿大应请求移交的行为就是引渡。
扩展资料:
中方多次重申,涉港国安立法旨在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法律体系,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香港国安法将堵上香港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筑牢“一国”之基,确保香港在坚守“一国”之本的同时发挥“两制”之利。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将继续享有高度自治,香港居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均不受影响,外国侨民和企业在港权益也会继续得到充分保障。
破坏“一国两制”的不是中国政府,而是那些反中乱港分子和在背后支持他们的外国或境外反华势力。他们相互勾结,利用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漏洞,在香港大肆从事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活动,以期实现其将香港和祖国内地关系变为“一国一制”——都变成资本主义制度——的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
凤凰网-法国外交部称将中止批准同香港引渡协议 中使馆回应
中国和那些国家没有引渡法?中国和哪个国家没有引渡条
截至目前,中国已经与32个国家签署引渡条约,分别是:
泰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菲律宾、蒙古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巴基斯坦、老挝、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柬埔寨、乌兹别克斯坦、立陶宛、俄罗斯联邦、白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阿尔及利亚、法国、西班牙、乌克兰、葡萄牙、莱索托、南非、安哥拉、突尼斯、纳米比亚、秘鲁、墨西哥、巴西、澳大利亚。
其他国家都没有
以上资料依据:国 家 预 防 腐 败 局 官 网 公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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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没有引渡法
截至目前,中国已经与32个国家签署引渡条约,分别是:泰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菲律宾、蒙古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巴基斯坦、老挝、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柬埔寨、乌兹别克斯坦、立陶宛、俄罗斯联邦、白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阿尔及利亚、法国、西班牙、乌克兰、葡萄牙、莱索托、南非、安哥拉、突尼斯、纳米比亚、秘鲁、墨西哥、巴西、澳大利亚。
截止2018年2月,中国已对外缔结50项引渡条约(其中37项已生效)。
除这些国家之外,其它国家与中国皆无引渡条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引渡条约,1993年8月26日签署,1999年3月7日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引渡条约,1995年6月22日签署,1998年5月7日生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引渡条约,1995年6月26日签署,1997年1月10日生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共和国引渡条约,1996年5月20日签署,1997年7月3日生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引渡条约,1996年7月1日签署,1999年1月16日生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引渡条约,1996年7月5日签署,1998年2月10日生效。
7、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引渡条约,1997年8月19日签署,1999年1月10日生效。
8、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引渡条约,1998年4月27日签署,2004年4月27日生效。
9、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引渡条约,1998年12月10日签署,2000年7月13日生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柬埔寨王国引渡条约,1999年2月9日签署,2000年12月13日生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引渡条约,1999年11月8日签署,2000年9月29日生效。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引渡条约,2000年10月18日签署,2002年4月12日生效。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引渡条约,2001年10月30日签署,2006年3月12日生效。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秘鲁共和国引渡条约,2001年11月5日签署,2003年4月5日生效。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引渡条约,2001年11月19日签署,2005年12月29日生效。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非共和国引渡条约,2001年12月10日签署,2004年11月17日生效。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引渡条约,2002年2月4日签署,2003年8月13日生效。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引渡条约,2002年5月13日签署,2004年5月24日生效。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立陶宛共和国引渡条约,2002年6月17日签署,2003年6月21日生效。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2003年11月3日签署,2008年1月10日生效。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莱索托王国引渡条约,2003年11月6日签署,2005年10月30日生效。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引渡条约,2004年11月12日签署,2014年8月16日生效。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引渡条约,2005年3月17日签署,2010年12月1日生效。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引渡条约,2005年11月14日签署,2007年4月4日生效。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纳米比亚共和国引渡条约,2005年12月19日签署,2009年9月19日生效。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安哥拉共和国引渡条约,2006年6月20日签署,2013年10月17日生效。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引渡条约,2006年11月6日签署,2009年9月22日生效。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引渡条约,2007年1月31日签署,2009年7月25日生效。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引渡条约,2007年3月20日签署,2015年7月17日生效。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引渡条约,2008年7月11日签署,2012年7月7日生效。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引渡条约,2009年7月1日签署,2018年1月19日生效。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引渡条约,2010年10月7日签署,2015年12月13日生效。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2012年9月10日签署,2017年1月14日生效。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引渡条约,2012年12月20日签署,2014年10月12日生效。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引渡条约,2014年9月13日签署,2017年1月18日生效。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2013年9月27日签署,2017年5月23日生效。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引渡条约,2014年5月4日签署,2017年12月2日生效。
扩展资料:
引渡
能够提出引渡请求的国家包括:
1、犯罪发生地国
这是基于国际法上的“ 领域管辖原则”,又称“ 属地原则”所进行的管辖。即一国对其所属领域内的人和物或发生的事件,除国际法另有规定外,按照本国法律和政策独立处置的权利。
这种管辖是以一国实际控制的领域(包括领土、领空和领海)为其实施范围的,是国际法中产生最早、最普遍的基本管辖形式。犯罪发生地是否在一国域内,往往成为该国能否成为一个引渡主体的关键。
犯罪发生地既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也包括犯罪结果发生地。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和交通工具的不断改善,犯罪也带有了跨国的性质,使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往往不在一国境内。
例如,1884年英国将一个名为尼林斯者引渡给德国,是因为尼林斯曾在英国南安普敦。寄送伪造的汇票给在德国的一个商人,以偿付他所订购的物品。因此,在德国被认为犯了伪造证券并作诈欺取财罪。在此案中,德国提出引渡请求所基于的就是犯罪结果发生地国的管辖权。
2、罪犯国籍国
这是基于国际法上的“ 国籍管辖原则” 或“ 属人原则” 进行的管辖(即国家有权对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实行管辖,而不问其居住在国内或国外)。这就是说,如果犯罪人是属于本国国籍的公民,国家就可以实行管辖。
日本刑法典第3条就具体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日本法院对本国人在境外犯罪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问题。例如,一个日本人在日本境外犯了抢劫罪,那么,根据日本刑法典第3条第13款的规定,日本可以向罪犯所在地国提出引渡他的要求,成为该案引渡的主体。
3、受害国
根据国家属地优越权的延伸原则,国家享有保护性管辖权。因此,尽管犯罪行为发生地不在本国,甚至罪犯也不属于本国人,但如果犯罪行为的后果波及于该国,该国就可以行使管辖权,因而有权请求引渡。
例如湄公河惨案,发生地不在中国和罪犯不是中国人,但由于受害的是中国商船及其船员,所以最后中国提出的引渡申请得到通过,糯康最终在中国受审并被判处死刑。
由于犯罪行为发生地国、结果发生地国和罪犯国籍国都有权请求引渡罪犯,当有数个国家为同一罪行或不同罪行请求引渡同一人时,被请求国将罪犯引渡给哪一国,国际法上并无统一规则。
例如,1933年《美洲国家间引渡公约》第7条规定,如有几个国家为同一罪行请求引渡时,犯罪发生地国家有优先权。如果这个人犯有几项罪行而被请求引渡时,则依移交国法律罪刑最重的犯罪地国家有优先权;
如果各该项行为被请求国视为同样严重时,优先权依请求的先后而定。1957年《欧洲引渡公约》第17条规定“如果不止一国对同一犯罪或不同犯罪同时提出引渡请求,被请求国应在考虑了各种情况以后作出决定。
特别应考虑有关严重程度、犯罪地、各自提出请求的时间、被要求引渡人的国籍以及再被引渡给另一国的可能性。”
一般来说,被请求国有权决定将罪犯引渡至何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引渡
跟中国没有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都有哪些? - : 截至2018年9月,我国已和54个国家签署引渡条约,其中37项生效.除了这54个国家外,其他国家都没有和中国建立引渡条约.具体有以下国家:美国、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比利时、瑞典等其他国家. 签署引渡条约的54个国家包括泰国...
和中国没有引渡条例的国家都有哪些 - : 我国已和54个国家签署引渡条约,其中37项生效.除了这54个国家外,其他国家都没有和中国建立引渡条约.没建立印度条约的国家有:美国、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比利时、瑞典等其他国家. 签署引渡条约的54个国家包括泰国,俄罗斯...
有哪些国家与中国没有签订引渡条约? - : 我国与泰国,俄罗斯,白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哈萨克斯坦,蒙古,吉尔吉斯斯坦等一些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而与美国和加拿大是没签的. 只能查到那么多了.
无引渡法的国家都有哪些. - : 巴拿马没有引渡法外逃的去向大致分四个方向.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腐败分子,大多就近逃到我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案值大、身份高的贪官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弄不到直接去西方大国证件的贪官,索性先龟缩在非洲、拉美、东欧不起眼的、法制不太健全的小国,暂时作为跳板,伺机过渡.另有相当多的外逃腐败分子会通过我国香港中转,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区位以及港民前往原英联邦所属国家可以实行“落地签”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国家.据了解,目前世界上还有100多个国家没有和中国签订引渡协议,对于外逃到这些国家的贪官,只能采取“友好合作”的方式遣返,能否成功则取决于诸多因素.
和中国没有引渡条约的国家有哪些啊”??? - : 到目前为止,我国只与25个国家缔结了双边引渡条约.这其中只有西班牙一个发达国家.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大部分的发达国家都废除了死刑,而我国还有68个死刑罪名,那些国家都明确“死刑不引渡”条款.赖昌星就是这样的一个情况,加拿大政府要保证赖昌星回国后不被判处死刑,故迟迟不引渡
与中国没有引渡法的国家有多少 - : 欧美发达国家和中国都没有引渡条约. 但是 现在建交的国家 基本上都签署了司法协助条约, 即使没有引渡条约,在全世界共同司法协助和打击犯罪的协议下,罪犯都可以被遣返回国的.
与中国没有“引渡法”的国家 - : 这个只能用排除法来说了.当前除了南非,厄瓜多尔,阿根廷,巴西,秘鲁,韩国,西班牙,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瑞典,泰国,俄罗斯,白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哈萨克斯坦,蒙古,吉尔吉斯斯坦等25个国家与中国有引渡条约外,其它国家都没有.
中国跟哪个国家没有引渡协议 - : 没有签订的国家太多了,只有20多个于我国签订了引渡条约.出了俄罗斯都是一些不大的国家,没签订的有美国,英国等等.
哪些国家没和中国建立引渡条约? - : 除了世界上25个国家外,其他国家都没有和中国建立引渡条约.建了引渡条约具体有以下国家:南非,厄瓜多尔,阿根廷,巴西,秘鲁,韩国,西班牙,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瑞典,泰国,俄罗斯,白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哈萨克斯坦,蒙古,吉尔吉斯斯坦.
和中国没有引渡条例的国家都有哪些 - : 加拿大
中国警察以什么法律依据把香港犯罪嫌疑人引渡回港受审
关于引渡相关的资料暂不了解,而且中国把香港籍的犯罪嫌疑人整回国内审理,应该叫做区际司法协助,因为中国和香港不是国与国的关系。你可以查一下中国和香港之前关于刑事区际司法协助相关的文件。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效力中的属人原则,就是只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就可以适用。
一般你说的情况,包括犯罪预备地,发生地,行为地,结果之一与大陆沾边就可以依属地管辖原则,刑法就会发动。就是中国法院就可以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