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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帝国基努里维斯衣服(黑客帝国服装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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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努里维斯这样的大咖,在平时的生活中很低调,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基努·里维斯作为一个世界级的演员,或者说好莱坞的大咖,都会觉得他是有着一个光鲜亮丽的人生的。可实际上,他现在的生活是非常的朴素的,他的原生家庭也没有那么幸福。在幼年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因为贩毒而进了监狱,她的妈妈是一个脱衣舞女,和他父亲在酒吧里认识,生了两个孩子。

而在父亲离开之后,基努·里维斯的妈妈带着他和妹妹改嫁,而她的母亲先后改嫁过三次,

可以说基努·里维斯的童年生活基本就是在动荡不安中度过的,和他相依为命的只有他的妹妹。

基努·里维斯因为在16岁的那一年拍摄了一支可口可乐的广告而正式踏入演艺圈,刚开始几年他演的都是一些跑龙套的小角色,直到1991年他出演了《我自己的爱达荷》,饰演了一位富家子弟,沦落成了男妓。而这部电影在当时很多人看来都是一部很经典的同志电影。

而在1995年,他主演的《生死时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票房成绩也很出彩,他的事业也走向了第一个巅峰。同时,他也收获了他的爱情,认识了女友詹妮弗·塞姆,可是不幸的是两人的孩子没了,詹妮弗在一次车祸中也不幸丧生了。

詹妮弗·塞姆在短短的几年间,失去了挚友,失去了孩子,又失去了挚爱,后面相依为命的妹妹也得了白血病,他要一边演戏一边照顾妹妹。

他主演的黑客帝国3部曲异常火爆,而这也使得他成为了真正的好莱坞超一线明星。只是他依旧很低调,还有点穷酸,快40岁的时候才买了人生中的第1套房子,以前的他经常睡在朋友家的沙发或者地板上,或者住在酒店。作为一线明星,可是身边却没有一个保镖,他的身上也从来有没有见过他穿过任何的大牌衣服。

基努曾经说过他这一辈子的凡事已了,他把所有的东西已经看淡了,他是个怎样的人呢?跟我们一样普通却又不普通的人,他拥有名气,可是却失去了很多,是个不幸的人,可是有粉丝也在爱着他,但他最想留住的人却陪不了他。

你认为哪部电影中的基努·里维斯最帅?

我有不同见解

《疾速追杀》 三部曲里的基努里维斯 黑客帝国算是他的成名作 但是《疾速追杀》可以说是挽救了基努里维斯

《疾速追杀》乍一看起来依然是一部老派的动作片,故事上谈不上新鲜,但正是有了基努·里维斯的演绎,以及精妙的剪辑,使得老树开新花,娇艳的让人目不暇接。而且,它给人带来的惊喜,有当初一头碰上《暴力史》的感觉。

说到《疾速追杀》的故事,简单讲就是“一条狗狗引发的血案”。一条小狗的被杀,结果发狂的主人,一路追杀到了纽约,连环杀死了一整个家族,据统计这家伙在片中共杀死了95人,而且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以爆头的形式。这么看上去,大致就能知道这部影片应该是一部血腥的B级片了,基努·里维斯正是其中那个发疯一样的杀人狂,他或以干练简洁的手段或以粗暴狂野的姿势杀死了一个又一个手段了得的黑帮人士。喜欢动作片的人,当然不能错过这样的片子。

详细一点讲,基努·里维斯饰演的约翰·威克是一位顶尖的杀手,现在他已经退役了,与自己的妻子一起过着退休后的生活。这看起来就是《暴力史》的翻版,而且都是讲述退役杀手重出江湖的故事。在《疾速追杀》里,讲的是天不假年,约翰·威克与妻子安稳的生活不到三年,妻子就因病去世了。痛苦中的威克安葬了自己的妻子,只能与妻子留下的一条狗狗相依为命,以期安抚自己。但人在倒霉之中,坏运气总是能够找到你。威克驾着他的老爷车在一次外出时,不幸被一帮黑帮衰仔看上,打算以低廉的价格打劫一样买走他的车子。威克毫不迟疑地拒绝了这项买卖,可不肯罢手的衰仔们也自持身价,不肯轻易罢手,他们很容易就搞到了威克的地址,并在夜间袭击了威克。衰仔们不仅抢走了威克的车,打伤了威克,还杀死了妻子留给威克的狗狗。

妻子去世的哀悼尚未离去,妻子留下的唯一的纪念还被人打死了,这相当于将威克对生活仅有的留恋与牵挂一下子都被剥夺了。于是,他奋起反抗,要知道他可是杀手中杀手,完成过一系列不可能完成的杀手任务。尽管退役了,但手段依然是顶尖的,谁让他退役了还不到三年呢。要知道《暴力史》中的退役杀手已经隐居了十年有余,还能干得依然漂亮。

当一名顶尖杀手,再次操起刀来,那么还有谁能够抵挡得住他锋利的锋芒呢?不过,这次他遇到的衰仔也足够强大,因为这小子是一名黑二代,他的爸爸是纽约黑帮的老大,手下拥有一个庞大的黑帮势力。也只有黑二代才这么嚣张,敢于随便地去袭击任何人。想抢谁的车就抢谁的车,想杀谁狗就杀谁的狗。只是,他碰上了约翰·威克。怀着复仇之心,威克才不在乎什么黑二代,也不在乎什么黑一代老大。遇神杀神遇佛杀佛,谁挡路就杀谁,而且不惮于以爆头的形式。

当然,这个过程中还有着友情的纠葛。威廉·达福饰演的也是一位杀手,他是约翰·威克的朋友。当威克开始奋起暴走,追杀那个惹事的黑二代时,黑一代雇佣了同样是高手的“威廉·达福”,希望他能够去去杀死威克。不过,“达福”却在关键的时刻帮助了自己的老朋友威克,这相当于不仅没有完成任务,还放走了他,并且竟然协助刺杀对象来杀死雇主的势力。这对于黑帮雇主来说,自然是不可忍的。于是,“达福”也就要必然死了。不过,对于威克来说,“达福”是他的朋友,而且他的死也是因为自己,于是复仇的任务也因此升级,不仅为了妻子,不仅为了妻子留下的纪念物,还要为了自己的朋友。他的追杀之路便越走越宽,不仅仅只针对那个黑二代,进而连黑一代的大佬都要斩尽杀绝了。以一当百,约翰·威克对付的事整个黑帮的势力,这是又一次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最后胜出的,依然是威克。

当有人问约翰·威克是不是又复出了,又干上了杀手的生意。威克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是真的复出了吗?看起来,他的确是在为了某一个任务而去杀人,但这任务的发出者却是自己,他是遵从内心的尊严与爱,才动手去杀戮的。所以,本质上这是一部黑吃黑狗咬狗的战争,是冷血杀手与刺杀对象之间的恶斗。但因为有了情与义,我们会觉得约翰·威克干得事就是在行正道,他的杀人也是正当的。而且,尽管威克是一名杀人,但我们依然觉得他是一名英雄。英雄的杀戮自然是痛畅的,也是快意的。何况,它让基努·里维斯再次变得高大起来。

《疾速追杀》就这样构成了一部痛快淋漓的杀戮之作,看起来不费脑,而且格外地快意。这样的作品,看起来不需要太多的演技,基努·里维斯的表情也没有太多的变化,但他的所有作为看起来都非常合理,觉得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看起来,约翰·威克就是基努·里维斯,这两者完美的合二为一,恰到好处地拯救了作为演员的基努·里维斯,留下了一部经典之作。

《黑客帝国》一出,帅炸天的基努·里维斯火爆全球,捕获无数影迷的心。

这部科幻电影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构建了独特的科幻世界,动作场面炫酷,故事超乎想象,完全可以说是一部了不起的科幻巨作。

演员基努里维斯现身街头,手拿饭盒接地气,你对他最初的印象是什么?

  5月28日,加拿大著名演员基努·里维斯现身德国柏林街头。基努(Keanu)穿着黑色皮夹克,黑色灰色豆豆和青苔绿色裤子。这套衣服非常休闲,看起来非常放松。

  基努看起来状态很好,准备迎接崭新的一天。他左手拿着一个塑料饭盒,里面装着早餐麦片,左手还拿着一个水壶,里面似乎装着奶昔,饮食超级健康。

  在上车前往德国的一家电影制片厂之前,他微笑着向周围的观众和影迷挥手致意。他也是一位超级绅士。基努的皮肤保养的很好,看不出已经快60岁了!

  基努·里维斯出生于黎巴嫩首都贝鲁特。他的母亲是英国人,他的生父是夏威夷的华侨。他的祖母有中国、夏威夷和葡萄牙血统,所以基努里维斯有混血基因,这也让他很帅。

  基努·里维斯有一个不幸的童年。他的母亲是一名脱衣舞娘,他的父亲在母亲工作的地方认识了她。可想而知,这是“艳遇”的结合。

  可以说,基努的出身非常卑微。父母结婚后,生下了基努。他们原本是一个幸福的家庭,过着美好的生活,但不负责任的父亲却离开了他们。他的母亲和基努一起搬到了纽约,后来又搬到了加拿大。在此期间,他的母亲多次再婚,这意味着他的居住地会随着继父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他在童年时期就四处奔波。这就是基努里维斯流浪性格的原因。

  由于父亲贩毒,他无法在健康的家庭中长大。朋友的死,孩子的死,甚至女友的死,都与毒品有关。他的前半生就像八点钟的一连串悲惨事件。

  他曾经这样说过:人们常常认为痛苦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过去。错误的!当你爱的人离开时,你是孤独的。我还在想,如果詹妮弗和孩子没有死,我们现在要做什么?

  他曾经说过:我不想逃避生活,因为生活也有好的一面。

  或许你觉得基努里维斯的经历很悲惨,但也正是这些经历造就了现在的基努里维斯。

黑客帝国中那个穿黑衣戴墨镜的男的叫什么名字啊?

基努里维斯

本名:Keanu Reeves 生日:1964年9月2日

出生地:黎巴嫩贝鲁特 身高:183厘米

1994年基努-里维斯凭着《生死时速》一举成名,他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使他迅速成了美国及亚洲各地亿万观众心目中的偶像。

基努-里维斯是一个混血儿,身高183公分,1964年9月2日出生于黎巴嫩的贝鲁特。他的父亲萨缪尔-诺林-里维斯是个地质学家,是一个拥有一半中国血统的夏威夷人。母亲帕屈西娅则是英国人,是个舞台服装设计师。当时她母亲是在贝鲁特一家酒吧做歌舞女郎时与基努的生父相识,并生下了基努。这段婚姻没有持续多久。在基努-里维斯出生不久,他们便离异了。不久母亲帕屈西娅带着里维斯和妹妹金移居纽约。在纽约她嫁给了在百老汇当导演的保罗-阿隆,之后全家迁往加拿大的多伦多定居。一年之后,这个家庭又宣告破裂。在这之后母亲又嫁了两个丈夫,基努-里维斯的童年是在辗转不断地搬家和动荡不安中度过的。“基努”的发音为key-an-oo,来源于夏威夷方言,在夏威夷土语中“基努-里维斯”这个名字意为“从远处山谷中吹来的清风”,而他也确实有如是一阵清凉的山风,为90年代的影坛注入了清新的气息。

儿时的基努-里维斯不爱学习,却热中于曲棍球和剧院。不断的搬家,不断的转学(他曾上过四所不同的中学),再加上对学习提不起兴趣,他没毕业就辍学了。由于继父保罗-阿隆是个导演,因此他们家中常有明星出入。与演艺界的长期接触使基努-里维斯开始对表演发生了兴趣,16岁时他凭一支可口可乐的广告进入了演艺圈,17岁时他便立志当演员,转向表演事业发展。此后他便频频在加拿大的电视剧和舞台剧中亮相。他的第一个大角色,是在多伦多演出的舞台剧《狼孩》(“The Prodigal”),剧中他扮演一个进了疯人院的职业骑师--伯尼。然而他并不满足于只扮演一些小角色的状况,1984年当好莱坞明星罗伯-洛来此拍摄《铁血男儿》(“Young Blood”)时,他在片中露了一面,从此便离开多伦多去洛杉矶寻梦。

1985年,他来到了洛杉矶,前往他所向往的好莱坞发展。1987年基努因扮演《河畔》(“The River's Edge”)中的一个叛逆青年的角色而引起导演和评论界的关注。1989年,基努很快又在《比尔和特德的奇异冒险》(“Bill and Ted's Excellent Adventure”)中得到了一个角色。这是一部充满幻想的轻喜剧,在片中他扮演了一位飘飘欲仙的少年吉他手,刚出道的他以一股清新、自然的气息将这位少年演得像一个“自然之子”一样,和蔼可亲。从此基努-里维斯开始逐渐为人所知,成了美国青少年的偶像,并且获得了参加历史片《危险关系》(“Dangerous Liaisons”)演出的机会。在基努-里维斯参加拍摄的这几部影片中,《危险关系》一片的大获成功,使在片中饰演配角的基努-里维斯一举走红,并确立了他在好莱坞的地位。

同时,基努-里维斯也开始尝试拓宽自己的戏路。在1989年的《父母身份》(“Parenthood”)及1991年的《爱你到永远》(“I Love You Death”)等片中,他体现出了一种闲暇飘逸的表演风格,在《惊爆点》(“Point Break”)一片中他又首次在动作片中亮相,饰演了一名警察的角色。虽然并未走红,但却也显露出了他在这方面所具有的潜质。而在1993年他又参加了肯尼斯-布拉内芙执导的影片《都是男人惹的祸》(“Much Ado About Nothing”)的拍摄,这是一部男同性恋电影。期间他又开始尝试多种表演风格,以证明自己的多才多艺。特别是在1992年,基努-里维斯在科波拉的著名吸血鬼题材的影片《惊情四百年》(“Bream Storker's Dracula”)中饰演了一位配角。虽然他在这部片中并不是担任主角,但基努-里维斯在片中的表演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段时间,基努-里维斯开始在好莱坞渐渐走红。1993年基努受到意大利著名导演贝特鲁齐的“钦点”,在其影片《小活佛》(“Little Buddha”)中饰演了主角达多王子。这是一个颇具难度的角色,为了演好这一角色,他还特意读了不少的佛教书籍并减去了体重。或许真是基努-里维斯所具有的那四分之一的东方血统使他天生就具有一种极其纯净和质朴的气质,使他成了饰演“小活佛”的上佳人选。基努-里维斯在这部片中的的表演虽然说不上极其成功,却也相当不错,他开始受到人们的瞩目。

  • 评论列表:
  •  依疚卬妄
     发布于 2022-09-02 08:11:40  回复该评论
  • 里维斯是一个混血儿,身高183公分,1964年9月2日出生于黎巴嫩的贝鲁特。他的父亲萨缪尔-诺林-里维斯是个地质学家,是一个拥有一半中国血统的夏威夷人。母亲帕屈西娅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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