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技术群

黑客入侵,黑客基地,黑客组织,网站黑客,黑客平台

黑客盗窃赌博公司(黑客入侵赌博)

本文目录一览:

还记得"熊猫烧香"黑客李俊吗?当年令多少公司瘫痪,后来怎么样了?

当今的时代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那些从事IT行业的人员也越来越多,不过人虽然多,可是在这方面技术卓越的人却是非常短缺的,我们常常可以在一些电影里面看到,很多黑客无所不能,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似乎什么事情都能办到,但这其中有很多事情是非法的,比如盗取别人的信息,或者是让别人的电脑中病毒,这都是不可取的做法。

现在大家买到电脑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电脑装一个杀毒软件,因为对我们普通人来说,电脑中了病毒之后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重装系统,不过有些病毒非常厉害,根本就不给你重装系统的机会,大家还记得曾经的"熊猫烧香"这个病毒吗?当时这个病毒给大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后来发明者被判了4年的有期徒刑,出狱之后怎么样了?

一、"熊猫烧香"席卷中国,熊猫烧香这个病毒有不少人还亲自见过,当时这个病毒无论是在扩散能力还是危害程度上来讲,都是非常厉害的一个病毒,一般的杀毒软件可以说在它的面前就是形同虚设,一旦自己的电脑中了这个病毒,一般人自己根本就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很多人还因此换了一台电脑,这个病毒对私人用户造成的损失其实还不是很大,可是对一些互联网公司却造成了很多麻烦,不少公司的电脑都被该病毒席卷,没了电脑整个公司都处于瘫痪的状态,而且一些电脑里面存放的重要数据也都不见了。

二、病毒发明者李俊入狱,熊猫烧香的发明者是一个叫做李俊的人,他从小就对计算机非常痴迷,别人家的小孩都是痴迷电脑游戏,而他是真的对电脑这个东西感兴趣,每天都在钻研电脑里面的一些知识,直到最后他因为好奇无聊制造了一个熊猫烧香的病毒,并且他还到处售卖自己的这种病毒,他因此获利十多万,不过却对别人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知道两个月后,李俊也被警方查到,他也因此入狱了4年的时间,期间因为表现良好获得了一些减刑,不过刑满出狱的他却一直都不好找工作,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有案底,如果当初没有做那样的事情,凭借他的技术,在一个互联网公司谋个一官半职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只是自己一时糊涂毁了自己的前程。

三、出狱之后赌博再次入狱,后来李俊无路可走,体力活不想做,所以就接触了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他开始在网络上组织非法的赌博,并且规模还很大,涉案人员不计其数,涉案的金额也高达7600万,李俊又因为非法赌博第二次入狱,这一次的他是真的把自己的人生毁的一点不剩,如今他也早就消失在大家的视野当中,其实一个好好的人才,就是因为自己的思想开了小差而毁了自己的一辈子,这样的买卖实在是划不来,除了谴责他,其实还有很多人可惜他的一身才华,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但是这些钱是大户从庄家那边黑客手段弄来的,会不会有法律风险呀?

当然会违法呀,这毕竟是利用了技术手段,非法所得,这个问题还有什么商量的余地吗?

浙江一男子破解赌博网站漏洞每月薅羊毛10万,“黑吃黑”违法吗?

浙江苍南的一起案件让人大开眼界,曾某利用网站漏洞反向薅羊毛一年多,获利100多万元,平均每月10万元左右。

“我以为赌博网站本身就是违法的,被薅了羊毛也不敢声张,我们每次也有注意,薅的钱不是太多,没想到还是东窗事发了!”曾某表示十分后悔,目前,当地案件正在调查之中,详细情况需要等警方进一步通报。

有人对是谁举报的很感兴趣,到底是赌博网站?还是曾某手下员工?还是曾某周某分赃不均起了内讧?也有对曾某行为定性感兴趣的,这种行为是盗窃还是诈骗?

一、哪些人有权利报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也就是说不管是谁,不论出于什么目的,发现了违法行为都可以报警,即使是“赌博网站”也有报警的权利。

二、赌博网站可能涉及哪些犯罪?

1.假设赌博网站是百分百公平,不能后台操纵的,那么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刑法第303条,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处10年有期徒刑。

2.如果赌博网站可以后台操纵,那么可能构成诈骗罪,数额较大的(3000—10000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3万元—1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赌博网站可能还会涉及洗钱罪,建立网站的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其他罪名。

三、黑吃黑违法吗?赌博属于违法行为,曾某等人薅赌博网站的羊毛,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法律理论,财产犯罪包括三大类别:毁坏财物类犯罪(如故意毁坏财物罪)、占有财物类犯罪(如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挪用财产类犯罪(如挪用资金罪)。曾某等人有非法占有故意,无论财产先前是被人合法占有还是非法占有,占有事实都值得法律保护,这样才能确保社会秩序,所以“黑吃黑”显然可以构成犯罪。

四、曾某等人构成什么犯罪?盗窃还是诈骗?

1.曾某等人构成盗窃罪。这种观点认为,机器不能成为诈骗罪的对象,所以曾某等人利用漏洞薅羊毛,实际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技术手段盗窃赌博网站财物,构成盗窃罪,并且是数额特别巨大,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曾某等人构成诈骗罪。这种观点认为机器可以成为被骗的对象,曾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技术手段骗过机器,获取数额巨大的财物,构成诈骗罪,同样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刑期也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评论列表:
  •  鸢旧澉约
     发布于 2022-07-18 07:26:28  回复该评论
  • 处10年有期徒刑。2.如果赌博网站可以后台操纵,那么可能构成诈骗罪,数额较大的(3000—10000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3万元—1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或者有

发表评论:

Powered By

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