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黑客行为的一些问题,200分奖励!
)应明确隐私权保护的主客体范围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隐私权保护的客体是否应该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呢?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保护的延伸,是一种典型的人身权,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自然人的自由与人格尊严,法人的“隐私”也就属于商业秘密,受其他法律的保护;同时如果保护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隐私”,则可能侵害到公众的知情权,使他们以此为借口规避法律,比如以保护隐私权为由,拒绝公开财务会计报表;拒绝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以此为借口进行内幕交易等等。因此,隐私权保护的主体应只限于自然人。对于隐私权的客体,美国学者威廉姆•L_普罗瑟曾归纳为“(1)对于他人私秘空间、个人安宁或私人事务的侵扰;(2)公开揭露致使他人困窘的私人事实;(3)公开揭露致使他人遭受公众误解;(4)为了自己利益而使用他人姓名或特征。”[2] 我国著名学者杨立新教授总结为“隐私权的客体包括私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3]而笔者更偏向于隐私权的客体应是私人生活信息和私人生活安宁。所谓私人生活信息,一般理解为包括所有个人的情报资料,诸如家庭成员、亲属关系、婚姻状况、财产状况,以及个人的身高、体重、女性的三围、健康状况、宗教信仰、住址、家庭电话号码等等,由于私人生活信息的范围及其广泛。在立法时宜采用列举法,但不限于列举法,在不涉及公共利益及公众知情权的前提下,公民的私人生活信息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以列举法加排除法的方式来规定。
私人生活安宁,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与公共利益关的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扰、破坏。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夫妻关系等。即个人对其自身事务公开披露的决定权利,个人有权决定在何种范围内以何种方式来向他人传递个人思想与感情。侵犯隐私权的违法性在于行为伤害了个人自我唯一感、阻碍了个人独立、侵犯了个人尊严、贬抑了个人荣誉。以上所述都与所谓的“人格”伤害息息相关。因此不同于诽谤,隐私不依赖于他人的看法是否有可能改变,而是居于由此导致个人对自身的感觉如何,隐私是一个关于自尊的问题。[4]
(二)关于侵犯隐私权的构成条件
隐私权作为一种自然人的人身权,应受到侵权行为法的保护。何谓侵权行为,它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根据法学理论,承担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包括四个方面:首先要有损害事实,即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不利后果;其次是违法行为,指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再次是因果关系,即侵权人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最后是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通过其实施的侵权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在法律和道德上应受非难的故意和过失状态。在前述的案例中,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决原告败诉的理由之一,就是没有损害事实,法院认为“隐私权是归属于名誉权一类的,我国法律及相关解释对侵害名誉权都有明确规定,即必须有一定的方式,必须造成一定的影响的行为才构成侵权。本案中,原告没有提供被告的行为给其造成了有一定影响的损害后果存在的相关证据。”在对人身权的侵权个案中,特别是像名誉权、隐私权等的侵害,更多的时候是对受害人的一种心理伤害,表现为焦虑、恐惧、自我评价的降低、人际交往障碍以及对生活希望的丧失等精神状况。而这样的状况不达到一定的程度,如精神失常、忧郁症或自杀等,当事人是很难举证的。
当然正如中国台湾学者谢哲胜所言:“团体生活必须常常与他人接触,完备精神上的平静是不可能的,短暂和轻微的创痛是与他人相处的代价,法律是无法救济的,只有在此创痛的程度严重到无法期待一般理性的人忍受时,法律才会介入,使被害人可以请求赔偿金。”在即将出台的人身权保护立法中,应给出一个界定的标准。这样也便于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能够有一个“度”上的把握。
(三)对于隐私权保护范围的限制
在前述案例中,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决原告败诉的另一个理由是隐私权让位于公共利益。法院认为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不得背离权利应有的社会目的,也不得超越权利应有的界限和范围。来电显示业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实现通信,推动信息社会的发展,该业务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社会的进步有明显的意义。按照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让位于公共利益的原则,原告的诉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这是我国现行法律对行使个人权利的一般性限制,即《民法通则》第七条,禁止权利滥用的原则。
在隐私权的适用中,更多的时候表现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知情权,又称了解权,其基本含义是指公民有权知道其应该知道的信息资料。既包括公法方面的事务,如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政府官员的道德品质及财产状况等;也包括民事方面的情况,如对公众人物象电影明星、体育明星的个人生活的好奇与关注等,以及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人物和事件的了解。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是公权利与私权利之间的矛盾。在处理的时候应遵循公共利益和公法优先的原则。民法上的公共利益包括:其一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这是最主要的公共利益;其二是与基本的法律价值相联系的利益,如生命利益,例如婚检是我国婚姻登记的一道程序,如果医院在婚检时发现一方患有艾滋病或是其它传染性疾病,医院此时就面临着一个隐私权和知情权的选择,一方面是患者的隐私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是作为利害关系人的的知情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在此情况下,隐私权应让位于社会公共利益,因为这不仅是个人的生活,同时也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健康和人口的生存质量。因此在隐私权的立法保护中,也应规定其保护的范围和限度。
现在规定的 未经他人同意私自泄露个人消息 电话 ID等等 都算犯法了。
这几天 人大在立法你不知道吗? 小伙子多看看中国法制报道啊。
只要你入侵他人电脑 看了点点信息 只要没经同意就算犯了隐私法了
黑客罪具体指什么?
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单一犯罪行为称之为黑客罪,但是黑客实施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形可能构成其他范围,应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刑法》(2015)规定了有关黑客的罪名: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网络服务渎职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什么是黑客?
1-1:什么是“黑客”(hacker)
事实上,黑客也就是英文hacker的音译,hacker这个单词源于动词hack,这个词在英语中有“乱砍、劈,砍”之意,还有一个意思是指“受雇于从事艰苦乏味的工作的文人”。hack的一个引申的意思是指“干了一件非常漂亮的事”.在早期的麻省理工学院里,“hacker”有“恶作剧”的意思,尤指那些手法巧妙、技术高明的恶作剧,可见,至少是在早期,黑客这个称谓并无贬义。
“破解不是学习使用一个什么软件,不是按照说明书来操作,它是一种人和人智力的较量,是一种智慧的战争艺术,是一种知识与知识的较量。从本质上讲,学习破解跟学习其他知识一样,都是要下苦功,要靠灵感,要靠自己思考的。”这就是黑客对自己的行为的一种诠释。
1-2:什么是“骇客”(cracker)
骇客是“cracker”的音译,就是“破坏者”的意思。这些人做的事情更多的是破解商业软件、恶意入侵别人的网站并造成损失。
骇客具有与黑客同样的本领,只不过在行事上有些差别而已,这也是人们常常很难分清黑客与骇客的原因之一。
其实,黑客也好、骇客也好,名称只是一种代号而已,应该说他们之间并无绝对的界限,黑客和骇客都是非法入侵者,既然是非法入侵,再去区分什么善意和恶意也没有什么意义,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的入侵,都有可能给被入侵者造成一定的损失。
1-3:怎样才算是一名黑客
首先,黑客绝非是自称的,自称为黑客,甚至取了一个与黑客相关的名字,都会遭到真正的黑客的嘲笑。再黑客的圈子里,只有其他的黑客接纳了你,得到其他黑客的认可,你才能算个黑客。
其次,你应该具有一定的创造力,一个仅仅拿着黑客前辈们所编写的黑客软件到处乱试,一旦出现问题却又束手无策的人,绝对称不上是黑客。
此外,一名黑客还应当具又黑客的精神以及黑客的行为,要能够融入黑客们自然形成的黑客文化当中去。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你必须具备黑客所应当有的技能,必须是技术上的行家。并且热衷于解决问题,能无偿地帮助别人。
1-4:黑客行为:
1:(不随便攻击个人用户及站点),作为一个黑客,在找到系统漏洞并侵入的时候,往往都会很小心地避免造成琐事,并且善意地提醒系统管理员,但是在这过程中会有许多因素都是未知的,没有人能肯定最终会是什么结果,因此一个好的黑客是不会随便攻击个人用户及站点的。
2:(多编写一些有用的软件),这些软件都是免费的,但又和一般的共享软件有所不同,因为这些软件的源代码同时也是公开的。
3:(帮助别的黑客测试与调试软件),没有人能写出完全没有一点错误或是不需要改进的完美软件,因而对软件的测试与调试是非常重要的,测试与调试软件甚至会比编写软件更耗费精力,但在黑客的世界中,这或许并算不了什么的,因为在你编写出一个软件后,会有许多其他的黑客热心地帮助你测试与调试。
4:(义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黑客们都以探索漏洞与编写程序为乐,但在黑客的圈子里,除了探索漏洞与编写程序外,还有许多其他的杂事,如维护和管理相关的黑客论坛、新闻组以及邮件列表,维持大的软件供应站点,推动RFC和其他技术标准等等,这些事情都需要人来做,但也许并不都是那么令人感到有趣。所以,那些花费大量精力,义务地为网友们整理FAQ、写教程的黑客,以及各黑客站点的站长,在网络上都是令人尊敬的。
5:(洁身自好,不与“骇客”混在一起),真正的黑客总是耻于与“骇客”为伍,黑客不会随意破解商业软件并将其广泛流传,也不会恶意侵入别人的网站并造成损失,黑客的所作所为应当更象是对于网络安全的监督。
1-5:黑客精神
1:(“free”,自由、免费的精神),这是黑客文化的精髓之一,“free”是作为一个黑客所应该具有的态度。作为一个好的黑客,应该主动去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同时还要创造新的东西,相信自由并自愿的互相帮助。黑客们编写的各种黑客软件都是完全免费共享的,甚至连源代码都是公开的,黑客们在帮助你之后,唯一的要求就是在你成长起来以后同样地帮助别人。所以,“free”可以算是黑客的传统精神,也是一个真正的黑客所尽力保持的。
2:(探索与创新的精神),所有的黑客都是喜欢探索软件程序奥秘的人,他们探索着程序与系统的漏洞,并能够从中学到很多知识,在发现问题的同时,他们都会提出解决问题的创新方法。
3:(反传统的精神),反传统的精神在黑客们的身上表现的最明显不过了,不具备这种精神的人,很难想象他会成为一名黑客。而这里的“反传统”主要是指科学技术上的反传统,并不包含任何贬义。黑客们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探索与创新,这都需要他们具有反传统的精神,他们的快乐就源于攻破传统的东西。
4:(合作的精神),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黑客们很明白这一点,因此才有了那么多供黑客交流的论坛与新闻组,在技术上保留的人是不可能成为黑客的。
1-5:黑客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
1:(程序设计基础),毫无疑问,编程是每一个黑客所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技能。但是,黑客与程序员又是有所不同的,黑客往往掌握着许多种程序语言的精髓,或者说是弱点与漏洞。并且黑客们是以独立于任何程序语言之上的概括性观念来思考一件程序设计上的问题,汇编语言、C语言都是黑客们应该掌握的。培养这种能力的方法要与常人不同,要多读别人的源代码,好的源代码都是前辈黑客们的作品,同时也要自己试着写程序。
2:(了解并熟悉各种操作系统),Unix之所以如此受到黑客们的重视,并不仅仅因为它最初就是由黑客们编写的,我们知道除了Unix操作系统外还有很多操作系统,但能得到源代码并能任意修改的操作系统只有Unix!更重要的是,Unix是用于网络的操作系统,互连网上有许多主机使用的操作系统都是Unix,至少在目前,互连网还不能没有Unix。因此,许多黑客同时也是一个Unix专家,他们清楚这个操作系统的这个运做过程与基理。除了Unix操作系统外,黑客还必须熟知诸如Liux、Windows、Novell等操作系统,才能使自己做黑客如虎添翼!
3:(全面了解互连网以及网络编程),黑客们所创造出来的东西,在很多领域里都在起着作用,但只有互连网,才是黑客们真正的舞台,作为一名黑客,不懂得使用World Wide Web 与Html是不可思议的,同时,若没有网络编程基础,要做黑客也是苍白无力的。
哪些黑客行为属于犯罪和非犯罪
黑客的违法犯罪行为改变了传统的犯罪模式 ,其行为类型涉及计算机网络系统 ,删除、修改、增加计算机数据、拒绝服务攻击、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方面。:(一 )侵入计算机网络系统这是指黑客在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 的情况下, 故意进入任何计算机系统(二) 删除、修改、增加计算机数据所谓数据是指计算机处理的信息, 它包括已经数值化的信息, 也包括文、图、声、像等非数值化的信息(三) 拒绝服务攻击这是一种破坏性的攻击, 即一个用户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大量的电子邮件, 使用户无法完成正常的工作
(四) 盗用网上服务盗用网上服务是指以无偿使用为目的, 不经电信部门许可私自入网或者以秘密手段使用合法用户网络帐户的行为网络服务。(五) 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财产犯罪“哪儿有获利的机会, 哪里就一定有试图在非法获利的罪犯。
(六) 传播计算机病毒
黑客分为几种 ?哪几种?都什么特点?
黑客与骇客的区别另外还有一群人,他们大声嚷嚷着自己是黑客,实际上他们却不是。他们是一些蓄意破坏计算机和电话系统的人(多数是青春期的少年)。真正的黑客把这些人叫做“骇客”(cracker),并不屑与之为伍。多数真正的黑客认为骇客们是些不负责任的懒家伙,还没什么大本事。专门以破坏别人安全为目的的行为并不能使你成为一名黑客, 正如拿根铁丝能打开汽车并不能使你成为一个汽车工程师。不幸的是,很多记者和作家往往错把“骇客”当成黑客;这种做法激怒真正的黑客。 根本的区别是:黑客们建设,而骇客们破坏。 如果你想成为一名黑客,继续读下去。如果你想做一个骇客,去读 alt.2600 新闻组,并在发现你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聪明的时候去坐5到10次监狱。 关于骇客,我只想说这么多。 编辑本段两类黑客的四大主要行为黑客分为hacker和craker;hacker专注于研究技术,一般不去做些破坏性的事,而craker则是人们常说的骇客,专门以破坏计算机为目的的人。 “黑客”大体上应该分为“正”、“邪”两类,正派黑客依靠自己掌握的知识帮助系统管理员找出系统中的漏洞并加以完善,而邪派黑客则是通过各种黑客技能对系统进行攻击、入侵或者做其他一些有害于网络的事情,因为邪派黑客所从事的事情违背了《黑客守则》,所以他们真正的名字叫“骇客”(Cracker)而非“黑客” 无论那类黑客,他们最初的学习内容都将是本部分所涉及的内容,而且掌握的基本技能也都是一样的。即便日后他们各自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但是所做的事情也差不多,只不过出发点和目的不一样而已。 黑客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学习技术 互联网上的新技术一旦出现,黑客就必须立刻学习,并用最短的时间掌握这项技术,这里所说的掌握并不是一般的了解,而是阅读有关的“协议”(rfc)、深入了解此技术的机理,否则一旦停止学习,那么依*他以前掌握的内容,并不能维持他的“黑客身份”超过一年。 初级黑客要学习的知识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他们没有基础,所以学习起来要接触非常多的基本内容,然而今天的互联网给读者带来了很多的信息,这就需要初级学习者进行选择:太深的内容可能会给学习带来困难;太“花哨”的内容又对学习黑客没有用处。所以初学者不能贪多,应该尽量寻找一本书和自己的完整教材、循序渐进的进行学习。 二、伪装自己 黑客的一举一动都会被服务器记录下来,所以黑客必须伪装自己使得对方无法辨别其真实身份,这需要有熟练的技巧,用来伪装自己的IP地址、使用跳板逃避跟踪、清理记录扰乱对方线索、巧妙躲开防火墙等。 伪装是需要非常过硬的基本功才能实现的,这对于初学者来说称得上“大成境界”了,也就是说初学者不可能用短时间学会伪装,所以我并不鼓励初学者利用自己学习的知识对网络进行攻击,否则一旦自己的行迹败露,最终害的还是自己。 三、发现漏洞 漏洞对黑客来说是最重要的信息,黑客要经常学习别人发现的漏洞,并努力自己寻找未知漏洞,并从海量的漏洞中寻找有价值的、可被利用的漏洞进行试验,当然他们最终的目的是通过漏洞进行破坏或着修补上这个漏洞。 黑客对寻找漏洞的执著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他们的口号说“打破权威”,从一次又一次的黑客实践中,黑客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世人印证了这一点——世界上没有“不存在漏洞”的程序。在黑客眼中,所谓的“天衣无缝”不过是“没有找到”而已。 四、利用漏洞 对于正派黑客来说,漏洞要被修补;对于邪派黑客来说,漏洞要用来搞破坏。而他们的基本前提是“利用漏洞”,黑客利用漏洞可以做下面的事情: 1、获得系统信息:有些漏洞可以泄漏系统信息,暴露敏感资料,从而进一步入侵系统; 2、入侵系统:通过漏洞进入系统内部,或取得服务器上的内部资料、或完全掌管服务器; 3、寻找下一个目标:一个胜利意味着下一个目标的出现,黑客应该充分利用自己已经掌管的服务器作为工具,寻找并入侵下一个系统; 4、做一些好事:正派黑客在完成上面的工作后,就会修复漏洞或者通知系统管理员,做出一些维护网络安全的事情; 5、做一些坏事:邪派黑客在完成上面的工作后,会判断服务器是否还有利用价值。如果有利用价值,他们会在服务器上植入木马或者后门,便于下一次来访;而对没有利用价值的服务器他们决不留情,系统崩溃会让他们感到无限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