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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辩论(黑客技术的论坛)

本文导读目录:

《是否赞同黑客存在?》的辩论赛?我是正方,该怎么为自己辩论?多用点专业知识哈,谢谢

黑客是一个中性词,有好也有坏,所谓黑客也就是电脑超高手,既可以把自己的电脑保护的很好,有可以侵入别的电脑。扯远了,如果这种技术被坏蛋利用,侵入警察局,银行等来危害民众,那就是坏黑客,可也有一些被称为“网络战士”的人们,来反邪恶的黑客。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赞同好黑客,打倒坏黑客。

如何看待黑客入侵行为辩论赛问题

既不要冷眼旁观,也不要趋炎附势,更不要做墙头草,理性看待。你既然觉得是恶作剧,那更应该合理控制自己的话语与情绪,他们只是怀着恶意找茬罢了。你越为自己辩论,反而越被他们牵着鼻子走,能不理他们就不理。其实在我的角度看,这种恶作剧辩论会最无聊。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网络语言弊大于利 辩论赛 绝对有追加分

随着世界的进步和发展,电脑逐渐深入到了百姓当中。网络自然也不例外。

也许是人类天性就是如此,在不断地创造新事物的同时也慢慢接受外来的新事物。因此,出现了许多关于网络的新事物:网络文学、网络语言~~~

网络语言其实就是用某些字母和数字、符号来表示自己要表达的意思(个人理解)。

网络语言内容很多,如:5555~~~~(哭)、:-)(微笑)等。

我们在上QQ或聊天室么和别人说“再见”的的时候,可以直接说:“88(拜拜)”。的确,运用网络语言可以使自己节省了许多时间。这也是网络语言的显著特征之一。

但我还是认为,使用网络语言,弊大于利。

首先,中国的语言文字博大精深,造就了许多优美的词句。但网络语言如此简单直接,不就糟蹋了中国文字的内涵和美感了吗?青少年正在接受教育的阶段,如果长期使用网络语言,会使自己对语言的感悟能力和运用能力下降。

其次,不是所有人都能完全了解网络语言。网络语言对于从未接触过电脑或电脑初学者,简直就像密码那样难以弄懂。

比如,在聊天时,你为了方便,发了个“Y(Why?为什么?)”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你知道对方是否也和你一样弄懂了呢?也许,对方会发一大堆问号回来,问:“这是什么意思?”

再说,我曾看过一篇报道:“中国上网的人数居于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尽管如此。网络在家长中还不能完全普及,使家长无法对网络语言进行监督。由于网络语言的盛行,因此也被搬到生活中。什么“MM(美眉)”、“GG(哥哥)”、“520( 我爱你)”、“7758520(亲亲我吧我爱你)”都能经常见到。但,就算上述语言清清楚楚地摆在家长面前,他们看得懂吗?!青少年缺乏自控能力,来者不拒,辨别善恶的能力较低。就这样,他们可以明目张胆地在家长面前上演一出出“网络式恋爱”。一旦陷入这虚伪的爱情,就无法自拔。就在他们经营这份爱情的同时,他们也荒废了学业,这样还有能力成为祖国的栋梁吗?但对与此,家长也无能为力,不可能抱着网络语言的词典一个个地查吧。

所以,我认为:使用网络语言,弊大于利。同时给广大家长提个醒;此时学习网络知识很重要!

少接触网络语言,使我们的说的话更优美,更有内涵,让语言变得更加绚丽多彩!

上网利弊谈 利大于弊(正方) 辩论材料

1.网络:光明?黑暗?

光明与黑暗本是一对冤家,但“不是冤家不聚头”。“世界上既没有纯粹的黑暗,也没有纯粹的光明,只有在黑暗中才能发现光明的曙光。”

远古时人类开始创造工具,并学会了人工取火;进入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在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不断完善我们的主观意识,从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直到今天,世界经济全球化,网络新经济迅速发展,一场场科技革命将我们推到了有史以来的文明制高点。人们一直尝试着用更新、更快、更成熟的手段去改造世界,网络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人们最得力的“助手”。20世纪末,伴随电脑的遍及,一张巨大的科技网——Internet将全球的电脑用户联系起来,它让世界变“小”了,远隔天涯、素不相识的人们可以面对面般地交流;它也让人生丰富了,足不出户就可以尽览世间万象。同时,以网络为龙头的科技新经济带动了全球经济的发展,B to B、B to C……网络以其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席卷了全球每一个角落。在2000年美联社公布的全球经济发展报告中,仅网络一项科技新增长点所带来的价值就相当于十万家企业近两年创造的价值;而中国2000年的外汇收入中,电子商务占到了3.6%。在美国华尔街股市上,网络科技股占到了40%,带动了整个股市的一波又一波高潮。以往的一些大型公司也发现了网络经济中所蕴藏的巨大利润,开始涉足网络,如微软的“.net”计划,亚马逊的“全球商务”计划等等。网络所带给人们的巨大收益,令我们感到惊讶;网络今后发展的光明前景,令人们感到兴奋。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了……

但网络绝不是慈祥仁爱的圣母,它在向人们洒出甘露的时候,也将灵魂的渣滓抛给了人们。网络黑客的肆无忌惮让人心悸,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2000年统计数字中,黑客的破坏使全球经济损失达200亿美元;1999年美国军事演习过程中突然与五角大楼中断联系,导致一架F16迷失航向,二名飞行员受伤,并且使五角大楼网络系统瘫痪近数十小时。结果发现竟是一名14岁的“黑客”的“功劳”!不单单是黑客,网络中还充斥着人类生活中所能见到的邪恶:色情、暴力、谎言、骗局……在今年3月初,一位四川女大学生沉溺于网吧,经常上网聊天,结果因交友不慎,自杀身亡。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也曾报道过网吧对于青少年的危害,许多孩子就是由于过分钟爱网络,结果身陷其中,无法自拔,甚至走向犯罪……一桩桩、一件件的事件令人痛心和感慨:如此蓬勃发展的网络却带给人们数不尽的罪恶,网络到底是光明的使者?还是黑暗的化身?其实,古往今来,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道路都是曲折的。古时商鞅变法,以封建制代替奴隶制,商鞅虽死但却奠定了封建制的基础;中世纪,布鲁诺为维护真理而殉难,但真理终究战胜了谬误;近代,大革命虽然被反革命势力绞杀,但蓬勃发展的共产党最终领导人民取得革命胜利。网络,这个新生事物的发展不也正印证了这个真理吗?

光明中必然隐藏着黑暗,但黑暗中也同样孕育着光明。网络作为一个朝阳产业,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的生活,拥有着光明的未来。我们不应该让黑暗再笼罩网络,不应让黑暗掩盖它的光芒;只有让它充分放射出它的光辉绚丽,才能造就人类美好的明天!

2.网络无罪

自从1946年美国佛罗里达联邦国立大学成功研制出第一台计算机至今,已经过去了整整55年了。在这55年里人类利用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网络——因计算机的发明而产生的一个比计算机更伟大的产品——不知创造了多少令人难以统计的财富,难怪有人惊呼智能时代的到来。

人类曾经为了彼此传递信息而建起四方巍峨的烽火台,也曾为彼此互相了解而发明了电报、电话以及电视,前者是人类进入农业时代的产物,后者则是人类跨进工业时代的标志,因此不难看出,人类利用科学技术来改造通讯设备的能力,正在“一日千里”的变化之中。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是有条件的,任何事物在人类利用的过程中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时会危及到人类自身,但这都是必然的,唯物辩证法中的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就完全可以说明这一点,任何事物均要将其一分为二的对待,它必定有助于人,也必定对人类有所损坏。

不错,网络的确会让某些人的人性变恶,使其失去作为人的理智。依靠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坏的事例也的确屡见不鲜:1996年7月,南京紫金山地区某银行职员杨某,依靠网络进行犯罪,先后破坏该行电脑管理系统数次,非法提取贷款总共一千余万元。两年之后杨某终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有依靠计算机网络诈骗而成为我国有史以来第一个因网络犯罪而判死刑的人;1997年,网络黑客大举进攻美国外交部和国防部,造成美国国家机构运作瘫痪,重要情报或被窃取或被删改,一时间搅得白宫和五角大楼乱成一团,该犯罪活动的主犯至今也未被抓获,事隔四年之后,时任美国国防部的高级秘书迈克·威尔逊忆起此事还胆战心惊,称那是“上帝安排的悲剧”;1998年中,一场席卷整个东南亚乃至整个世界的国际金融危机给世界各国都带来了不小的打击,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世界经济犯罪巨头索斯莱利用网络系统破坏了当时泰国曼谷股票交易中心的商务网络,从而控制汇市和股市,大量转售泰国货币——铢,因此引发这场自1933年以来的特大经济风暴,一时间破产企业不计其数。可见,网络产生“麻烦”确实不小,但你必须认识到计算机网络只是“凶器”,而不是“帮凶”。网络是无罪的,是纯洁的!

人类发明了火药,发明了原子弹,发明了侦察卫星,但谁又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啊!我们自身太愚蠢了,我们发明的东西杀伤了我们的肉体,毁坏了我们的文明,阻止了我们前进的步伐!”计算机网络同这些东西在本质上是毫无差别的,真正毁坏人类的只有人类自身,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因网络的诞生使得人类的物质文明在短短的几十年间获得飞速发展,这难道也是网络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吗?与其给人类带来的损失相比所得出的结果简直就是天文数字。

网络利弊 辩论赛 反方经典辩词

主席:各位老师、同学,2000年高一年级辩论赛经过七场硝烟弥漫的初赛和三场半决赛,今天将举行决一雌雄的总决赛。他们将对"中学生上网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展开一番辩论。正方高一(8)班代表队,他们的立场观点是: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反方高一(1)班代表队,他们的立场观点是: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大家好!

人类将步入信息时代,网络越来越强烈地介入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贴近我们中学生。中学生上网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呢?我方坚信: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我将从4个方面来阐述我方观点:

1.必要性。这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信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膨胀和爆炸,未来的世界是网络的世界,要让我国在这个信息世界中跟上时代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力军的我们,必然要能更快地适应这个高科技的社会,要具有从外界迅速、及时获取有效科学信息的能力,具有传播科学信息的能力,这就是科学素质。而因特网恰恰适应了这个要求。邓小平同志不是说:"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

2.实用性。网络世界资源共享,它就像一个聚宝盆,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富金山",谁勤于在这座金山上耕耘劳动,谁就会有所得。你可以从中最快地查找学习资料,可以学会更多课堂外的知识,并灵活地运用课内知识,促进思维的发展,培养中学生的创造力。上网还可以超越时空和经济的制约,在网上接受名校的教育,有什么问题,你也尽可以随时通过E-mail请求老师的指导。而且互联网上的交互式学习、丰富的三维图形展示、语言解说等多媒体内容,使得学习变得轻松、有趣,这是任何教科书都不可能具备的。

3.现实性。我省的曙光工程就是为了快速推进教育信息化,在我省每所中小学建立因特网教室,普及计算机因特网知识,推动中学生家庭上网,实现远程教育与知识共享为全省中小学生提供免费的网上课内外辅导培养中小学生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与意识,培养学生获取、分析、处理信息的能力。再看看我们身边,学校的网站不正搞的红红火火,林寿桦书记、陈欣老师不也建议大家去学校的网站看一看吗?年段、班级的网页不也都在紧锣密鼓的制作吗?

的确,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网络存在着一些弊端,但中学生处在学校的教育之下,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对是非、美丑、善恶的判断能力,塑造学生良好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在老师的正确引导和家长的指点下,必能使我们以一个正确的心态来应用网络这种工具。

21世纪将是计算机网络时代,今日的莘莘学子将担任未来社会的栋梁。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就是闯荡未来信息时代的最强有力的武器。让我们相信,我们今天所付出的一点一滴的努力,终将会聚沙汇塔,终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我再一次陈述我方观点: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反方一辩: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刚才对方辩友津津乐道地谈网上教育,但网上教育不过是商家的夸大其词的炒作罢了。不仅在中国,即使在美国权威杂志《今日美国》的调查表明:86%被调查的教师、图书管理员以及电脑管理人员相信,孩子们使用因特网不会提高他们的课堂成绩。

刚才对方辩友滔滔不绝,无非是向在座各位展示了网络在信息交流方面的快捷性和方便性。但我奉劝您对中学生上网可不要雾里看花,我愿借对方一双慧眼,把网络的利弊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从量上说,目前网络有三个难以解决的问题:第一类是网上安全问题,主要是指黑客、病毒和网上欺诈等;第二类是指传播色情暴力和仇恨的不良信息;第三类是形形色色的信息污染和垃圾,就在对方辩友慷慨激昂的四分钟陈词里,全球主要网站已经被黑客入侵了近200次,全球互联网计算机可能已经被最新病毒感染了170万台次……现实中,中学生上网已带来了诸多危害:

其一,据一项调查显示,不少的中学生成了小"网虫",沉湎于网上,将90%的时间用到网络游戏上,做了网络的俘虏,为网络所累,痴迷于"网吧"、"聊天室"不能自拔。不仅耽误了学习,甚至犯罪,据2000年4月《广州日报》报道,一名15岁的中学生为了"随心所欲"地上网玩网络游戏,竟然杀害自己的表姐,以达到占有她电脑的目的。

其二,中学生极易沉浸到网络的虚拟化生活空间中,一旦回到现实社会就产生一种孤独感,患上"网络疏离症",成天高唱:网络是我家,我的眼里只有它。这样对心理造成严重损害。同时在生理上中学生正处于快速发育时间,但是他们一上网就是四、五个小时,不仅眼睛超负荷运转,危害视力;也使得脊椎变形,真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所以网络的这么多弊与网络在信息交流方面的快捷性、方便性这一利相比,难道不是弊大于利吗?

其次,从质上说,我们今天讨论特定主体是中学生,他们是特殊的群体,他们易于接受新鲜事物,求知欲望极其强烈,但他们生理、心理还未成熟,对待新事物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自制力差。这些固有的特征,与网络固有的问题,在本质上就构成了中学生与上网之间固有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所以现实迫使国家机关颁布关于网络管理的专项法律,但网络的开放性、自由性、无疆域特征也导致了法律难以奏效。正如尼葛洛庞蒂所指出的,在网络世界里,人类社会现存的法律,就好像一条条"在甲板上叭嗒叭嗒拼命喘气的鱼"。所以,在目前及可预见的将来,网络的种种弊端仍然存在。也许将来某年某月某日,网络将成为一方净土。但一万年太久,我们只争朝夕,现实是网络已经对中学生的身心构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同学们,面对我们的伙伴自投罗"网",而一"网"情深,为避免"网"事不堪回首,我们呼吁该下网时就下网,清清爽爽好时光。

正方二辩: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对方辩友大家好!首先我想指出对方辩友在刚才陈词时犯的一些错误。 首先,对方辩友说美国有80%的教师、图书管理员经过调查发现,他们的孩子不能通过网络来提高成绩,可是我要问对方辩友,现在成绩能代表素质吗?我们国家现在正在推行素质教育,如果你们光讲成绩,那岂不是又回到了应试教育的死圈子里吗?

还有对方辩友举出种种的特例来证明网络对我们中学生的弊端。但是,我要说任何新事物在新生阶段总会产生一些不适应弊端,像工业革命以及各种封建生产关系等,虽然在刚产生时造成一定的坏影响,但我们能否定它的伟大吗?

目前我国正在推行素质教育的政策,在信息时代里,网络与素质教育可以说是一家人,其原因是网络可以打破时空界限,达到人们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相互之间的互动交流,网络这个优势对素质教育帮助极大,可以说是给素质教育工作推上了双翅。

由于网络对素质教育的帮助,目前出现了"网上远程教育"这个名词,中学生可以通过网络周游全球各地名牌学府,访问著名的图书馆,查询任何所需资料,足不出户就可参与学术研究,通过互联网从广泛的范围内选择适当科目进行深造,借助在线公布的课程资料,从容地完成学业,考试后可以马上知道成绩,有了问题可以随时通过电子邮件请求老师指导。例如,北师大实验中学前几年就与北京电报局合作在东方网景网站上推出了北师大实验中学网校,实行同步教学,每周网校教学内容全部由实验中学年级各学科各周进度保持一致,读者在全国各地通过上网都可身临其境地接受全面教育。

目前,我国好学校和好老师并不多,不能完全满足所有好学的学生对知识的渴求,互联网可以把原来限于有限时空里的优秀教学内容无限扩大,所有能上网的中学生都可以在网上接受到全国一流中学的良好教育,所以上网就显得尤为重要。

反方二辩: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大家好!刚才对方辩友说上网可以查资料,但是中学生上网就是查资料吗?同时对方把"上网"等同于"网上教育"这不明摆着偷换命题吗?那么你对许多中学生网上聊天、搜寻色情信息,作如何解释呢?这就是所谓的"教育"吗?

下面我将系统地陈述中学生上网所造成的种种弊端:

第一、网上的信息良莠不齐,经常上网获取那些零散和不系统的知识,不但不会提高中学生的能力,反而会比以往退化,而且还有不少中学生,因为无法处理过量的信息而患上"信息焦虑"等精神病。此外,据英国的米德塞克斯大学的蒂姆莱贝教授统计,网上非学习信息有47%与色情暴力有关,一旦学生接触到这些信息,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第二、由于网络对中学生具有无限吸引力,所以导致很大一部分中学生沉溺于网络,从而患上"网络上瘾症"、"网络疏离症"等新型的精神性疾病,这些网虫们不要家人不要同学,脱离现实生活,完全是一群有着程序化思维的类机器人。

第三、网络传播诱发中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冲突,由于网上传播的大多是以西方发达国家的信息为主,这往往与接触这些信息的中学生脑中积淀的中国文化产生冲击,严重的会形成另一种殖民主义。

第四、网络语言的大量使用弱化中学生的民族文化素质。网络上以英语的使用率和内容为最多,分别为84%和90%,网上的错别字、病句随处可见,中学生长期与这种语言环境接触,不能不令人担忧。

最后,我提醒对方辩友不要对大量事实听而不闻。

主席:大家可以看到在刚才的规范发言中,双方辩手可以说是胸有成竹,志在必得。请接下来我们将进入考验个人应辩能力的盘问阶段,请大家领略一下辩手的锋芒与锐智。除反方三辩的时间有限制外,其他队员用时均为1分钟,先请反方三辩提问,时间为20秒。

盘问阶段

反方三辩:刚才对方辩友举了我校网站的例子,可是附中网校里有许多信息垃圾,这也是前不久两代会中校领导指出的。现在我请问对方辩友,如何解决中学生自制性差的天性与网络的三大问题呢?

正方三辩:请对方辩友注意,任何新生事物在它开始阶段部分都必不可少带来一些弊端,但我们必须看到这些事物它们发展的前景和总的趋势,那我请问对方辩友你是否承认在信息时代网络是一种重要的工具请正面回答是或不是。谢谢!

反方一辩:对方辩友刚才或许没听清楚,在一辩陈词中我已指出网络是一种重要的通讯手段,还指出网络的三大问题,这就说明了中学生上网弊大利,难道对方辩友没有理解吗?请问对方辩友,在网上这种虚拟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往往带着一个假面具,这与水中月、镜中花有什么区别?请正面回答!

正方一辩:在网上交往真的没意义了吗?那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上网呢?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中学生上网是弊大于利的话,那么国家怎么会把上网这个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来呢?

反方二辩:我想首先指出,目前国家并没有把上网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还有如果真像对方辩友所说的话,那么国家为什么要制定法律禁止中学生进入地下网吧呢?再请教对方辩友,在中学生上网利和弊兼有的情况下,你是如何判断利大于弊呢?

正方二辩:我认为利是主流,弊只是在网络刚刚产生时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弊端,刚才的一辩三辩已经反复强调,可见了对方辩友没有理解。请问对方三辩,学以致用,电脑上网作为一门课程是否需要学以致用,是否要把上网知识付诸于实践?

反方三辩:是要付诸实践,但我们所说的上网并不是指所有的人。我们的前提是中学生,中学生的天性是判断力和自制力比较差,对网上的信息垃圾它们能够正确处理吗?刚才对方辩友无法回答判断利弊大小标准,我现在告诉大家,首先我们从数量上判断,网络三大问题与其方便性和快捷性相比是三弊一利,难道对方辩友还要说利大于弊吗?其次,从质上说,中学生自制力、判断力差的天性弱点与网络三大问题是不可调和的固有矛盾。所以我方再次强调,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谢谢!

主席:看来双方都是能言善辩,接下来在自由辩论阶段大家将会欣喜到更为惊心动魄的较量。双方必须交替发言各队累计用时为4分钟。先请正方发言:

自由辩论阶段

正方:对方辩友始终没有弄清楚中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中学生处在学校的教育下,在老师的指导下,家长的管束,这难道还不能避免哪些弊端吗?

反方:刚才对方辩友说中学生在学校是受教育,那么他们是否真的对网上信息有正确的判断力呢?今天中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刚刚播出一条新闻,说的是在河南商丘刚破获的一起叫"少妇美女"色情网站的报道;其中每天访问该网站的有5700人左右,而其中50% 以上是中学生。难道这就是对方辩友所说的"判断力"吗?

正方:对方辩友犯了一个以偏概全的毛病。访问该网站的5700人中有50%以上是中学生,这样只有2500多人与访问色情网站,而全国中学生又有多少人呢?这样我们就可以否认中学生上网的所有好处吗?

反方:对方辩友要知道我们只是了解一部分的材料,还有许许多多的色情网站没有查出来!

正方:我也想告诉对方辩友一则材料,在杭州有个93%的中学生能够控制住自己,不去看那些不健康的网站。

反方:对方辩友刚才强调中学生在家里受家长的管束,但是网虫们由于家里过于敏感的经济控制,网虫们就欣然的前往地下网站,到了地下网站那还有谁来约束呢?

正方:难道网虫们吃喝拉撒都在地下网站吗?他们最终还要回到家和学校吗?

反方:错了!上个学期我们学校的《求索》杂志相信大家都忘了,大家应当记得暗访那些地下网吧,噢!就在这里(拿起《求索》杂志),那些老板就是供他们吃,供他们喝,甚至在网吧里住下来,好几天不回家呀!

正方:请对方辩友注意,这些网吧不是我们提倡的正确的上网方式,这是属于国家法律规范问题。谢谢!

反方:我要向对方辩友指出的是网络的开放性,无疆域性,导致法律都难以奏效,而网上法律又难以界定,所以用法律去解决网络的这些弊端是令人怀疑的。

正方:我也想告诉对方辩友,网络的无疆域性是在选址上的,它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谢谢!

反方:可是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没有哪一个国家法律能够正确约束网站。每一年网络上的犯罪率是以40%的速度增加,而每一年的破案率还不到19%。

正方:那么请问对方辩友,你所说的网上犯罪是否指中学生犯罪呢?

反方:对方辩友要知道,目前为止大多数的高水平黑客都是求知望强,而电脑水平高超,但内心已变质的中学生。

正方:对方辩友应该承认上网可以受到教育吧。而且我方未不否认网上有可能受到其他污染,但是我们讲的是利大于弊嘛!

反方:对方辩友刚才谈到中学生上网是一种趋势。但是难道一种趋势都是合情合理的吗?比如当今一些国家犯罪感呈上升趋势,这能够说犯罪率上升是利大于弊吗?

正方:对方辩友,难道你们要等到网络都发展成熟,等你们入土的前一天才开始学上网的吗?

反方:我们并没说上网没有利呀!

正方:我们恰恰强调的是上网利大于弊嘛?

反方:是有利也有弊,但我们辩论的前提是中学生上网,中学生的天性与网络的三大问题已经说过它们之间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所以……(反方时间到)

正方:对方辩友注意,中学生上网在现阶段,主要是把网络作为学习工具与通讯工具,而弊端只是旁枝末节的关系。

正方: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学校、家长对于中学生的教育,可对方辩友就是置若罔闻呀!(正方时间到)

主席:谢谢各位辩手,刚才的自由辩论,可是针尖对麦芒。接下来我们来听听双方四辩是如何来总结陈词的。

反方四辩总结陈词: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对方辩友罗列了大量的例子,不惜夸大其词地说中学生上网如何好,如何好!可对中学生上网带来的一系列弊端轻描淡写,甚至像蜘蛛网一样轻轻的抹去!这种不尊重事实,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或者说一叶障目的态度,的确无法令人恭维!同时,对今天辩论的主体--中学生的特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要知道人贵自知之呀!而更为关键的是今天对方对这个"利弊"大小的比较始终没有一个标准,那你们的立论从何而来呢?

今天,我们本着对自己作为中学生,对自己健康成长的追求来同对方一起探讨这个充满主观意想的话题。无论是利大弊也好,还是弊大利也好,我们的最终目的难道不是趋利避害吗?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进而设法解决问题是我方今天立场的根本出发点。下面我再一次我总结我方观点:

第一、只有认识到目前网络的三大问题,我们才能去追求让网络成为一方净土。法律制裁的无奈、道德规范的苍白技术限制的落后无不令有识之士的内心感到忧虑和不安。看看那些地下网吧,看看那些中学生浏览的网页界面,真可?quot;色情与垃圾齐飞,虚假共暴力一色"。桩桩事实告诉我们,中学生上网不加以控制的话,怎么让社会相信我们是祖国美好的未来呢?

第二、只有认识到中学生是一群特殊的群体,才能正视现实和问题,我们从不奢望每个上网的中学生会成为先知先觉和贤者、圣人,而从他律走向自律是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只有万能的"上帝"才可能派出无数的"天使"下凡对每个上网的中学生说:"嘿,伙计,此物非礼勿视。"可事实又告诉我们中学生往往会出于好奇或冲动,刻意去寻找一些色情,努力信息进而引发诸如性犯罪等社会问题。此时此刻对方辩友猜猜上帝会怎么想?他只会说:"Sorry!不是我的心太软,只是我很无奈。"

第三、只有认识到中学生上网弊大利,才能调动社会的各方面力量和各种手段来扬长避短、趋利避害。我们是五月的花朵,但花朵有被害虫侵蚀的时候,只有摆脱网络的束缚才能用青春拥抱时代,我们是初升的太阳,但太阳也有被乌云蒙敝的时候,只有该下网时就下网,才能用生命点燃未来!"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我们有一个梦想:在新世纪的一个清晨,当我向度尽劫波的人类精神家园投去最后一瞥时,我们广大中学生正以新面貌新状态,迎接新挑战!谢谢!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谢谢主席!对方辩友、老师、同学大家好!首先,我想针对对方辩词做一些分析。不可否认,对方辩词精彩睿智,但真理不是修饰而成的,对方辩词中的漏洞依旧清晰可见:刚才对方辩友指出一部分学生上网是为了浏览一些不健康网站或进行犯罪行为。但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不妨作些大胆假设。如果没有网络,那些缺乏自制能力的中学生难道不会阅读一些不健康的书籍或从事其他犯罪吗?所以我认为这是一个心态问题而不是网络本质问题。其次,我想针对此次辩题做如下分析:

一、关于中学生,是指13-19周岁在校学生。这类人群有以下特点:①他们年龄注定他们将成为明天的建设者,他们肩上担负的是托起未来的重任。他们的任务是跟上时代的脚步。及时掌握科学技术;②中学生的年龄也使他们对新生事物既充满好奇,又缺乏自制力;③因此,他们的生活离不开老师、家长的领导,他们的世界时时处处受到来自社会、学校、家庭的保护。

二、关于上网。什么是网络呢?网络是指信息处理应孕而生的一种集学习、通讯及适当时候放松的娱乐工具。而它又不是一种普通的工具,它有着其他事物所不可替代的优势:1、可以打破时空界限,使人们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能进行相互交流,可使信息处理更系统,全面;2、使信息流通更及时、便捷,所以教育选择了上网,世界选择上网。这是一个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人才竞争成为世界竞争的主流,教育在千呼万唤中面临改革。而网络的出现,无疑成了教育改革的好帮手。面对网络这个五彩缤纷的空间,我们可以轻松自由地听名师讲座,可以身临其境地畅游奇妙太空,我们学习不再仅限于书本,我们也逐渐拥有了科学素质。

当然,我方也不否认网络存在弊端。因为任何一个新生事物都有利有弊,但正如我方辩友所证明的,如果人们更广泛接触到的是事物有利的一面,我们又怎能说是弊大于利呢?这就像吃鱼一样,我们有时会被鱼刺卡住喉咙,但我们能仅因为这几根骨头就说吃?quot;弊大于利"吗?不行。因为鱼刺卡喉咙只是偶尔,如果小心,安全可以避免;但只要我们吃鱼,就一定能得到营养。中学生上网也一样;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也有信心地说: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谢谢!

辩论赛中关于电子产品的利大于弊和弊大于利中,如果问到电子产品会遭到黑客袭击并不安全,我该怎么反驳

利大于弊并不是说没有弊,就像吃饭可能被噎着,但是还要吃饭啊 !

另外可从趋势方面,电子产品越来越注重这方面的保护,如保护用户的隐私和安全

辩论赛中怎么反驳黑客带来的坏处

说具体一点,你是支持黑客还是反对黑客?黑客这种东西没有绝对的好坏,都是可以转化的。你如果黑了反对团伙的网络你当然是好的,如果你黑了本吧的网络肯定是坏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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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酷念稚
     发布于 2022-07-09 07:08:49  回复该评论
  • 大于利的话,那么国家怎么会把上网这个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来呢? 反方二辩:我想首先指出,目前国家并没有把上网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还有如果真像对方辩友所说的话,那么国家为什么要制定法律禁止中学生进入地下网吧呢?再请教对方辩友,在中学生
  •  只酷念稚
     发布于 2022-07-09 04:30:34  回复该评论
  • —不知创造了多少令人难以统计的财富,难怪有人惊呼智能时代的到来。人类曾经为了彼此传递信息而建起四方巍峨的烽火台,也曾为彼此互相了解而发明了电报、电话以及电视,前者是人类进入农业时代的产物,后者则是人类跨进工业时代的标志,因此不难看出,人类利用科学技术来改造通讯设备的能力,正在“一日千里”的变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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